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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人可以免費讀師範啦!廣東公費師範生招生計畫公佈!

13日, 省教育廳、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財政廳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2018年公費定向培養粵東西北中小學教師試點工作的通知》, 今年全省計畫招收公費定向培養對象共計1900名。 其中, 面向惠州招收98名。

今年起, 廣東探索面向粵東西北地方71個縣(市、區)定向培養本專科、碩士研究生學歷層次教師, 畢業後到定向範圍學校(含村小、教學點)任教不少於6年, 以加快全省教師隊伍建設, 培養一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發展”的鄉村教師。

《通知》透露, 根據全省教師隊伍建設的實際情況, 並結合各地市上報的申報計畫需求, 在綜合區域平衡的基礎上, 省教育廳統籌確定今年全省15個地市的54個縣(市、區)公費定向培養中小學教師的招生培養計畫及定點培養院校, 其中公費定向培養教育碩士全日制研究生計畫實行全省統籌調劑。

培養對象集中在13所本科高校或高職院校培養。

今年全省招收1900名

根據計畫, 今年全省招收公費定向培養物件共計1900名。 其中:

初中起點五年一貫制專科層次學前教育專業200名

面向定向培養需求計畫來源地招生, 學生畢業後回定向計畫來源地鄉鎮(不含縣城所在鎮街, 下同)及鄉鎮以下農村公辦學校(含村小、教學點和幼稚園, 下同)任教。 這些學生集中在廣東省外語藝術職業學院、廣東茂名幼兒師範專科學校、湛江幼兒師範專科學校三所學校培養。

高中起點四年本科層次師範專業1400名

包括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專業各50名、小學教育專業610名、體育教育專業200名、美術學專業240名、音樂學專業250名, 面向全省範圍招生。

學生畢業後除特殊教育專業到定向計畫來源地縣域內相關學校任教外,

應到定向計畫來源地鄉鎮及鄉鎮以下農村公辦學校任教。 這些學生集中在華南師範大學、廣東技術師範學院、嶺南師範學院、韓山師範學院、廣東第二師範學院、廣州大學、韶關學院、嘉應學院、惠州學院、肇慶學院培養。

本科起點教育碩士全日制研究生300名

採用定向培養計畫來源地與研究生雙向選擇, 由試點院校組織開展, 學生畢業後應到定向計畫來源地縣域內相關學校任教。 這些學生集中在華南師範大學、廣東技術師範學院、廣州大學培養。

2018年各有關地市、縣(市、區)

公費定向培養院校如下:

(點擊圖片放大查看)

以下為惠州招生培養計畫

以下為全省招生培養計畫

報考物件及條件

報考物件僅限大陸或內地戶籍人員, 且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忠誠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 熱愛教育工作, 自願報考定向培養師範專業, 承諾在校學習不轉學、不轉專業, 且保證畢業後服從計畫來源地安排, 到定向學校任教不少於6年。

(二)身體健康, 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版)》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等相關要求體檢合格。

(三)報考定向培養考生應符合2018年度相應招考專業的報考條件, 其中報考初中起點專科層次考生, 成績應達到2018年生源地示範性普通高中錄取最低分數線;報考高中起點本科層次考生, 高考成績應達到2018年省招生委員會公佈的公費定向培養教師專項計畫錄取最低分數線。

(四)報考音樂、美術、體育類高中起點本科專業的考生, 需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術科統考。 考生高考成績應達到2018年省招生委員會公佈的公費定向培養教師專項計畫錄取文化科和術科最低分數線。

招錄工作

(一)招收初中起點公費定向培養專科師範生,依據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等錄取,與示範性高中同批次錄取,具體報考及錄取辦法按照省招生委員會規定執行。

(二)招收高中起點公費定向培養本科師範生,依據高考成績和高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參考高中的綜合素質評價情況,具體報考及錄取辦法按照省招生委員會規定執行。

(三)積極探索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模式,根據師範生培養和用人單位需求組織測試,並將測試結果作為錄取的重要依據。測試工作由培養院校和地市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主要考察考生從事教師職業所需的基本素質和發展潛能,包括儀容舉止、五官四肢、動作協調、語言表達、身體素質等方面內容。

(四)各地各校要嚴格規範招生程式,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規範考生考試報名、考試組織實施以及招生錄取管理等工作,確保程式公開、擇優錄取、結果公正。

(五)公費定向培養本專科師範生錄取後不能退檔,不能轉學,不能轉專業,否則取消當年錄取資格。培養院校和培養計畫來源地縣政府要在公費定向培養對象入學報到前,及時與其簽訂三方公費定向培養協議書。考生在簽訂協定時如未滿18周歲,須由考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共同簽訂協定。

(六)培養院校要在公費定向培養物件入學一個月內,負責將三方已簽字、蓋章的協議書存入公費定向培養物件的個人檔案,並將協議書一式三份寄送達各地市教育局,由各地市教育局負責將協議書分送至定向計畫來源縣(市、區)留存。

培養經費

公費定向培養粵東西北中小學教師計畫所需教育培養經費由省級財政統籌,在生均撥款基礎上按照本專科層次每生每年2萬元、教育碩士研究生層次每生每年3萬元的標準據實安排給各定點培養院校,專項用於定向培養物件在培養院校基本修業期內免除學費、住宿費、軍訓服裝費、教材資料費、實習實踐費和發放生活補助費等,其中生活補助費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由培養院校按照一年10個月按月發放。

就業安排

按照公費定向培養協議書和當年就業政策要求,在公費定向培養對象畢業時,由培養計畫來源地教育行政部門按照規定對其進行考試或考察,按照“適合、急需”的原則,綜合考試或考察的情況,安排工作崗位,並督促用人單位與公費定向培養物件簽訂聘用合同,按照事業單位新進人員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畢業上崗後,公費定向培養對象不享受到農村從教上崗退費政策。

招錄工作

(一)招收初中起點公費定向培養專科師範生,依據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等錄取,與示範性高中同批次錄取,具體報考及錄取辦法按照省招生委員會規定執行。

(二)招收高中起點公費定向培養本科師範生,依據高考成績和高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參考高中的綜合素質評價情況,具體報考及錄取辦法按照省招生委員會規定執行。

(三)積極探索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模式,根據師範生培養和用人單位需求組織測試,並將測試結果作為錄取的重要依據。測試工作由培養院校和地市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主要考察考生從事教師職業所需的基本素質和發展潛能,包括儀容舉止、五官四肢、動作協調、語言表達、身體素質等方面內容。

(四)各地各校要嚴格規範招生程式,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規範考生考試報名、考試組織實施以及招生錄取管理等工作,確保程式公開、擇優錄取、結果公正。

(五)公費定向培養本專科師範生錄取後不能退檔,不能轉學,不能轉專業,否則取消當年錄取資格。培養院校和培養計畫來源地縣政府要在公費定向培養對象入學報到前,及時與其簽訂三方公費定向培養協議書。考生在簽訂協定時如未滿18周歲,須由考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共同簽訂協定。

(六)培養院校要在公費定向培養物件入學一個月內,負責將三方已簽字、蓋章的協議書存入公費定向培養物件的個人檔案,並將協議書一式三份寄送達各地市教育局,由各地市教育局負責將協議書分送至定向計畫來源縣(市、區)留存。

培養經費

公費定向培養粵東西北中小學教師計畫所需教育培養經費由省級財政統籌,在生均撥款基礎上按照本專科層次每生每年2萬元、教育碩士研究生層次每生每年3萬元的標準據實安排給各定點培養院校,專項用於定向培養物件在培養院校基本修業期內免除學費、住宿費、軍訓服裝費、教材資料費、實習實踐費和發放生活補助費等,其中生活補助費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由培養院校按照一年10個月按月發放。

就業安排

按照公費定向培養協議書和當年就業政策要求,在公費定向培養對象畢業時,由培養計畫來源地教育行政部門按照規定對其進行考試或考察,按照“適合、急需”的原則,綜合考試或考察的情況,安排工作崗位,並督促用人單位與公費定向培養物件簽訂聘用合同,按照事業單位新進人員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畢業上崗後,公費定向培養對象不享受到農村從教上崗退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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