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淄博市檢察機關獲悉,臨淄區、桓台縣檢察院公佈一批案件資訊,案情涉及交通肇事、開設賭場、故意傷害等,10人被逮捕,5人被判刑。 其中,1人因犯開設賭場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罰金十五萬元。
日前,臨淄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對犯罪嫌疑人徐吉田批准逮捕。 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犯罪嫌疑人李良業批准逮捕。 以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對犯罪嫌疑人程山峰批准逮捕。 以盜竊罪對犯罪嫌疑人潘昌雄批准逮捕。 以尋釁滋事罪對犯罪嫌疑人崔志軍批准逮捕。 以盜竊罪對犯罪嫌疑人李華軍批准逮捕。
由桓台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鞏波盜竊案日前宣判,經桓台縣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鞏波犯盜竊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罰金四千元。 被告人田晨明盜竊案日前宣判,經桓台縣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田晨明犯盜竊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罰金三千元。 被告人王慶林盜竊案日前宣判,經桓台縣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王慶林犯盜竊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罰金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