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滿釋放僅半個月, 便重操舊業繼續幹起老本行。 近日,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區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犯罪嫌疑人彭某依法作出批捕決定。
今年30歲的彭某在剛滿18歲的那年因盜竊罪被判刑, 釋放後安分守己地過了幾年, 2016年又再次因盜竊入獄, 並於2017年12月26日刑滿釋放。 受過兩次刑事處罰的彭某本應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腳踏實地地生活, 但其不思悔改, 不願通過勞動謀生, 整日遊手好閒, 無所事事, 由於沒有生活來源, 出獄僅半個月便開始重操舊業繼續盜竊。 據公安機關查證, 2018年1月份以來, 彭某多次採取撬別門把手、防盜窗的方式進入市區門面房內實施盜竊,
承辦檢察官經審查認為, 犯罪嫌疑人彭某曾因盜竊受過兩次刑事處罰, 刑滿釋放後繼續盜竊, 主觀惡性較大, 且系累犯, 遂依法作出批捕決定。 (文|裕安區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