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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提交親筆聲明放棄上訴

檢方認為一審判決部分事實認定有誤提起抗訴

本報首爾4月17日電韓國前總統朴槿惠因“親信干政”事件4月6日被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4年、罰款180億韓元。 在上訴截止日前,一直保持沉默的朴槿惠決定放棄上訴,但由於檢方不認可一審判決結果,並認為部分事實認定有誤,遂提出抗訴,朴槿惠案的二審仍將繼續進行。

朴槿惠不上訴

一審判決結果4月6日公佈後,擔任朴槿惠辯護人的國選律師團隊曾表示,他們將盡力為朴槿惠辯護到底,但是由於朴槿惠自去年10月份開始就不與國選律師團隊謀面,且一直缺席庭審現場,因此,即使在一審判決結果公佈後,其律師團隊仍無法直接獲得朴槿惠本人對一審判決的態度。

根據韓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被告人的配偶、直系親屬、兄弟姐妹或是一審代理人和辯護人可以代替被告人提出上訴,但前提是如果提出的上訴請求與被告本人的意見相左,該上訴請求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由於朴槿惠一直被關押在首爾看守所,且處於沉默狀態,無奈之下,其胞妹朴槿令於上訴期限截止日13日代替朴槿惠提交了上訴狀。 但是,韓國法院16日對外公佈稱,朴槿惠已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交了放棄上訴的親筆信。 由於朴槿惠本人明確表明了放棄上訴的意願,樸槿令此前提出的上訴請求則自動失去了法律效力。

韓媒報導稱,朴槿惠用A4紙親自書寫了放棄上訴聲明,一共4行,其內容為:被告人放棄上訴。 同時,明確表示,被告人的妹妹朴槿令此前遞交的上訴書與本人意願不符。

儘管朴槿惠放棄上訴,但由於檢方11日提交了抗訴請求,首爾高等法院將圍繞檢方提交的抗訴內容繼續進行二審。

檢方提起抗訴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針對朴槿惠涉嫌的18項罪名指控判決認為,其中16項罪名成立,判處朴槿惠有期徒刑24年、罰款180億韓元。

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被告人朴槿惠濫用國民依照憲法賦予的總統職權,嚴重擾亂國家綱紀憲政秩序,對彈劾罷免事態負有主要責任。 法庭指責朴槿惠抵制庭審,不思反省並轉嫁責任,未能展現出前總統應有的責任感。

法庭判定,朴槿惠濫用總統職權、與崔順實共謀強迫大企業向親信掌控的財團出資捐款、以贊助崔順實女兒馬術訓練為名收受三星電子副會長賄賂、接受樂天集團不當請托索賄、向企業施壓安插親信、向非政府人員洩漏青瓦台文件、指示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文化界黑名單等方面的罪名成立。 但是法院認為,檢方提出的“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為繼承經營權,以向Mir和K體育財團以及冬季英才中心捐款為代價換取時任總統朴槿惠的支持”的索賄罪名不成立。

對於判決結果,作為公訴方的檢方仍堅持認為,三星電子為換取朴槿惠利用總統職權為李在鎔副會長順利繼承企業經營權提供幫助,遂分別向由崔順實實際掌控的兩大基金財團以及冬季英才中心匯款,這是朴槿惠沿襲權威主義政府時期的官商勾結的典型案例。

檢方認為,法院對該部分指控判決無罪,明顯與事實不符,且整體量刑不當,因而提出了抗訴。

繼續缺席審理

據韓國媒體報導,一般情況下,“不上訴”就可以看作是“接受一審判決結果”或“無異議”。 但是,朴槿惠明確表示放棄上訴,卻被韓國法律界解讀為,朴槿惠繼續表示對目前司法審判的“不信任”,而且帶有“政治上的抗議”之意。

據報導,自去年10月法院宣佈延長對其的拘留時間後,朴槿惠曾表示“我相信會根據憲法和良心進行審判,但現在我得出結論,認為這種信任已無任何意義”,於是決定不會再出席審判。

同時,朴槿惠解雇了自己選任的律師團隊,之後對於法院指派的國選律師不僅未曾表達異議,至今也未與他們見過一面。

因此,國選律師團隊處境較為尷尬。 在一審判決公佈後,儘管律師團隊表示將幫助朴槿惠辯護抗爭到底,但由於無法與朴槿惠謀面,不能確認朴槿惠的意願,只能被動放棄在上訴期限截止日前提出上訴。

韓國法律界分析認為,一旦放棄上訴,朴槿惠就不可能重新提出上訴,其提交親筆信放棄上訴表明其完全放棄抗爭的意願,而且今後還將缺席法庭審判。

另據韓媒報導,雖然朴槿惠“親信干政案”一審判決已結束,但檢方以朴槿惠涉嫌違反選舉法追加起訴的審判原定於17日開庭初審,因朴槿惠繼續缺席庭審,法院宣佈休庭推遲至19日再進行。

按照韓國法律相關規定,一審的首次庭審,原被告雙方必須出席庭審現場,只要有一方因故不出席,就必須推遲擇日再開庭。但再次開庭時,即使原被告雙方均不出席,法院可以進行缺席審理。

按照韓國法律相關規定,一審的首次庭審,原被告雙方必須出席庭審現場,只要有一方因故不出席,就必須推遲擇日再開庭。但再次開庭時,即使原被告雙方均不出席,法院可以進行缺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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