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新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戛灑中隊民警在新三公路查獲一駕駛人駕駛重型倉柵式貨車的多項交通違法行為, 有效消除了安全隱患。
當天下午五時許, 一輛僅懸掛了後牌號為雲J32XXX的重型倉柵式貨車, 沿新三公路由新平縣城向戛灑鎮方向行駛, 被執勤民警攔停檢查。 當民警要求該車駕駛人出示相應證件時, 其提供了一本名為湯某的駕駛證, 該駕駛證照片和當事人屬於同一人, 手機終端也查詢到確實有該駕駛證資訊存在。 在要求當事人出示身份證時, 當事人稱身份證放在家裡了。 因該車未按規定懸掛機動車前號牌, 民警在查獲該項交通違法行為後, 發現當事人提供的駕駛證有變造嫌疑, 民警當即將該名駕駛人口頭傳喚到戛灑中隊作進一步調查。
經詢問後, 民警對其資訊作進一步網上核對時, 駕駛人“湯某”察覺到自己之前的謊言難以欺騙民警,
目前, 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 扣留該機動車, 處15日以下拘留, 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