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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新調整的兩大福利新政,有必要再說下!

作者|軍路君

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 “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 要讓軍人職業受尊崇, 為他們提供較為優厚的待遇及福利保障是基礎工作,

必不可少。

今天, 軍路君帶大家瞭解一下, 軍人最新規範及調整的兩項福利補助標準,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軍人夫妻分居生活補助費上調

軍人夫妻生活補助費, 從2013年1月1日起至新政頒佈前, 施行的政策為:凡符合相應條件的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均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補助費, 補助標準為每個月300元。

這裡的符合相應的條件, 對於士官來說, “條件”是比較苛刻的, 能享受的群體也是很有限。 具體軍路之前有過透露《軍人夫妻分居補助費漲了, 從今年1月開始補發?》。

今年, 關於軍人夫妻分居生活補助上調, 從原先的300元每月, 調整為每月1000元, 已婚軍人符合兩地分居條件的, 都可以享受。

夫妻均為軍人的, 僅一方享受。

政策執行的時間是從2018年1月1日起, 目前相關資訊已經統計上報, 相信很快就會發放到位。

二、軍人探親路費調整

軍人探親路費, 具體包括三大部分組成, 即交通補助費、中轉住宿補助費及途中伙食補助費等構成。 依照規定, 在核銷軍人探親路費時, 這些都是報銷的。

2014年1月, 《關於調整軍隊探親路費計發標準的通知》施行後, 現役軍人報銷探親路費便根據部隊統一標準計發, 個人不需要再提供往返車票、船票等報銷憑證, 一般在3月份隨工資發放。

目前, 關於軍人探親路費調整的已有新政出臺:

一是結婚分居的現役軍官, 探親路費報銷每年按照全額標準2倍計發1次探親路費;

二是家屬探親路費報銷, 同樣憑相關憑證按全額標準計發,

且累計不超過2次;

三是來隊探親的軍人子女路費, 不滿18歲的, 同樣可以報銷。

關於這項補助, 4月已經發放到位, 你發現工資變化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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