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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10天被扣兩萬多元 ,深圳一醫生投訴醫院“亂扣錢”

請事假?

這件事對很多人來說

可能很糾結

❶ 單位:這很影響工作啊

❷ 個人:這很不好意思啊

但總有些事情不得不請假

可是這位深圳的吳醫生沒想到

自己因為家中有急事請了10天的事假

回來以後不但整月工資沒了

連年終獎都受到了影響

請事假十天

被醫院扣款高達兩萬多元

吳先生提供的請假截圖

在福田區第二人民醫院上梅林社康中心上班的吳先生告訴南都記者, 因家中有急事, 去年9月23日到10月2日期間向醫院進行請假, 然而在查詢工資時發現, 九月份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被全部扣除。

吳先生提供的工資查詢表顯示, 2600元的基本工資全部被扣

吳先生提供的工資查詢表顯示, 僅發出了440元的績效工資

據吳先生提供的工資查詢表顯示,

醫院扣除了他當月2600元的基本工資, 其當月績效工資也只有440元。 “對比其他月份, 績效工資都有六七千, 九月份我請假了十天, 只發了440元。 ”吳先生說。

而你以為這結束了嗎?

吳先生表示, 因為請假十天的事情, 醫院還扣除了他一個月的年終獎, 其統計, 醫院因為這次事假, 共扣除了他兩萬多元錢。

吳先生透露, 曾因此事到醫院辦公室進行投訴, 但被告知就是合理扣款, “如果不服從就自己辭工。 ”目前, 吳先生要求醫院退還被非法扣款的工資。

醫院

按員工獎懲條例合理扣款

上梅林社康中心主任李先生表示, 去年九月份吳先生確因事假向社康請假十天, 但是對於他被扣除整月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事情,

應諮詢社康中心所屬的福田區第二人民醫院。

4月12日, 南都記者來到位於上梅林的福田區第二人民醫院, 醫院辦公室主任劉先生表示, 福田區第二人民醫院的員工獎懲條例等相關制度寫明, 一個月內事假天數累計達10天及以上的, 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部扣除。

劉先生稱, 職工代表大會已經通過這份員工獎懲條例了。

“吳先生請了十天假, 所以他當月的基本工資和績效就是沒有的, 年終獎的扣除也是依照請假天數來決定, 這個扣款是合理的。 ”

既然白紙黑字寫明瞭

總不會再有啥問題了吧?

錯!律師建議要維權!

律師

醫院該做法違反勞動法規

而梅林街道辦工作人員告訴南都記者,員工請事假按法規規定,企業可以不支付事假期間的工資,但醫院將吳先生當月的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都扣除是不合理的,如果吳先生不服,可對此提請勞動仲裁。

北京市煒衡(深圳)律師事務所的陳偉律師表示,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支付員工工資。該名員工請事假10天,醫院可以依法扣除請事假期間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但是醫院扣除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有不妥之處。

陳律師表示,醫院《員工獎懲條例》中關於“1個月內事假天數累計達10天及以上的,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部扣除”的做法,亦存不合理之處,如勞動仲裁機構或者法院認定該規定存在不合理性,醫院則可能面臨克扣員工工資的風險。

在此也提醒廣大用人單位

一定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

並做好勞動者的權益保護工作

此處有科普——

下列情況下

用人單位扣除勞動者工資是違法的

這下你知道了嗎?

制定規定不能只有企業說了算!

企業制定規定是否合法

首先有一個前提

那就是規章制度應當具有

程式的合法性

內容的合理性

以後再遇到職場奇規

千萬不要“聽之任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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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

醫院該做法違反勞動法規

而梅林街道辦工作人員告訴南都記者,員工請事假按法規規定,企業可以不支付事假期間的工資,但醫院將吳先生當月的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都扣除是不合理的,如果吳先生不服,可對此提請勞動仲裁。

北京市煒衡(深圳)律師事務所的陳偉律師表示,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支付員工工資。該名員工請事假10天,醫院可以依法扣除請事假期間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但是醫院扣除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有不妥之處。

陳律師表示,醫院《員工獎懲條例》中關於“1個月內事假天數累計達10天及以上的,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部扣除”的做法,亦存不合理之處,如勞動仲裁機構或者法院認定該規定存在不合理性,醫院則可能面臨克扣員工工資的風險。

在此也提醒廣大用人單位

一定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

並做好勞動者的權益保護工作

此處有科普——

下列情況下

用人單位扣除勞動者工資是違法的

這下你知道了嗎?

制定規定不能只有企業說了算!

企業制定規定是否合法

首先有一個前提

那就是規章制度應當具有

程式的合法性

內容的合理性

以後再遇到職場奇規

千萬不要“聽之任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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