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衛生新聞網訊 今年以來, 煙臺市以提高藥品安全保障水準為目標, 以問題為導向, 堅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 全面提高藥品監管效能。 嚴格執行《山東省藥品生產、市場日常監督管理辦法》、《山東省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加強日常監督檢查。
落實監管職責。 藥品生產企業、藥包材生產企業、醫院製劑年日常檢查不少二次, 其中, 使用特殊藥品的生產企業針對使用的特殊藥品和生產的製劑每季度檢查一次;藥品批發、連鎖總部日常檢查全覆蓋、藥店、使用單位日常檢查覆蓋率達到90%,
同時, 圍繞不良反應監測、投訴舉報、價格倒掛和品質風險提示函等涉及的重點品種, 採取實施現場檢查和監督抽驗相結合的抽驗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