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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男“私了”又求“公了”

晨報訊14日, 晉江交警大隊對外通報了近日查處的一起“私了”後又變為“公了”的醉駕案件。

原來, 在11日淩晨1時20分左右, 晉江磁灶陶東路路段發生了一起兩車追尾事故。 當民警趕到現場時, 卻被告知事故雙方陳某和羅某已協商“私了”並離開現場了。 時隔半小時後, 晉江交警再次接到報警電話, 稱事故雙方不“私了”了要“公了”。 事故雙方再次回到事故現場, 兩人站在路邊爭論不休。

經民警調查, 羅某只是未帶駕駛證, 不屬於無證駕駛;而對陳某進行酒精含量吹氣檢測後, 發現其酒精含量竟高達124mg/100ml, 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

民警立即將陳某控制, 並進行事故調查。

原來, 當日淩晨, 陳某在磁灶鎮海西建材城與商家應酬喝酒。 之後, 陳某因急著回家, 直接駕駛麵包車上路, 但因酒後犯“昏”走錯路, 竟繞往紫帽方向行駛, 結果在陶東路路段被羅某的小車追尾。 經協商, 陳某當場賠償羅某300元“私了”。 事後, 陳某回家途中看到羅某正開心地跟朋友吃燒烤, 本就心有不甘的陳某, 頓時火冒三丈, 就報警要求與羅某“公了”。 “我一時氣急, 完全忘了自己是酒後開車。 ”陳某說, 明明是羅某撞車, 卻拿著他給的三百塊錢去與朋友吃喝, 他心裡覺得特別不爽。

陳某因醉酒駕駛, 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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