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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圖片來源於網路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實施細則精神, 嚴防“四風”問題反彈, 進一步嚴明紀律, 加強警示教育, 鞏固作風建設成果。

近日, 黔西南州紀委通報曝光了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冊亨縣總工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黃錫昌違規安排使用公務用車問題。 2016年10月19日, 冊亨縣總工會部分幹部職工使用單位一輛公車到百色市右江民族醫學院附屬醫院進行個人體檢。 2016年10月20日、2017年1月22日, 經黃錫昌簽字同意, 縣總工會報銷職工到百色體檢所產生的車輛過路費、燃油費、停車費、就餐費、住宿費等共計3797元。 2018年1月, 黃錫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違規報銷的用車等費用由前往體檢的職工自行承擔。

2.義龍新區萬屯鎮安監站幹部周勝祥違規收受禮品問題。 2013年7月至2015年3月, 周勝祥被抽調到義龍新區重點工程指揮部綜合組工作期間, 2014年底收受工程施工方負責人莫某某贈送的茅臺酒2瓶、“印象”牌軟包裝煙2條,

價值折合人民幣共計4000元。 2018年1月, 周勝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3.興仁縣林業局黨組成員、縣梨樹坪國有林場場長張經皓違規兼職取酬問題。 2013年5月至2017年5月, 張經皓在縣林業局已領取工資、津補貼、獎金的情況下, 同時從縣梨樹坪國有林場違規領取工資、獎金、補貼共計人民幣12.75萬元。 2017年12月, 張經皓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違規領取資金予以收繳。

通報要求, 全州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提高政治站位, 在抓作風建設中體現“四個意識”, 將作風建設引向深入;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糾正“四風”問題的重要指示精神,

發揚釘釘子精神, 繼續緊盯“四風”問題, 一個節點一個節點地堅守, 以零容忍的態度嚴肅查處, 並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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