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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個被拘留,代價太大了吧!

在生活中, 總有那麼一部分電動車車主心存僥倖, 認為電動車火災的發生和自己關係不大, 甚至對相關法律法規置若罔聞。 近期, 四位業主因違規充電, 導致發生火災, 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規定, 分別給與三位電動車車主拘留10日、一位電動車車主拘留15日的處罰。

案例

2018年4月11日淩晨4時許, 廣州市天河區黃村新村某社區一樓梯間發生火災。

經查, 嫌疑人歐某於10日晚上11時, 將一輛電動車停放在一樓樓梯間並充電, 由於未注意安全問題, 導致電動車起火爆炸並引起火災, 造成一輛電動車、防盜門及電線等燒毀。

火災現場

天河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 對歐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 這是天河區首次對電動車違規充電人員處以行政拘留。

事故發生前, 派出所已經在轄內各處張貼過公安部有關預防電動車火災防範的公告。

2月24日, 鄭州市鄭東新區某社區發生一起電動車火災, 據火災調查, 失火原因為起火地二樓住戶從家中私扯電線為電動車充電引發火災, 公安執法人員依據相關法律, 對該電動車車主予以拘留10日的處罰。

3月5日, 鄭州市管城區一社區發生一起電動車火災, 據火災調查, 失火原因為起火地六樓住戶從家中私扯電線為電動車“飛線充電”引發火災, 公安執法人員依據相關法律, 對電動車車主予以拘留10日的處罰。

4月10日晚, 西安南郊一男子私自從3樓放下插線板給電動車充電, 造成電動車起火進而點燃一樓空調外機。 4月12日, 雁塔公安分局依法對當事人李某陽做出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4月8日, 雁塔公安分局雁環中路派出所社區民警在轄區丈八東路204所社區檢查時, 發現22號樓李某陽採取不當方式給電動車充電。 民警當場收繳其充電線後, 告知其違規充電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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