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為了露臺買了頂樓,屋頂漏水只能自修,被老婆罵慘了

當初買房的時候, 老婆就不同意買頂樓, 怕頂樓時間長了會漏水。 可是抵擋不住開發商買頂樓送露臺的誘惑, 再說頂樓萬一漏水還有維修基金, 最後還是選擇了頂樓。

入住之後, 沒有做陽光房而是跟老婆一起把樓臺做成了一個小花園, 每天下班回家, 上來擺弄擺弄花草, 樓下鄰居們也會經常來坐坐, 跟著學怎麼養花, 空閒的時候還會請他們喝上一兩杯清茶, 日子過得別提有多愜意。

可是沒過幾年, 房頂開始起牆皮, 下雨的時候還會沁水, 去找物業, 物業說房子已經過了開發商的保修期, 而且露臺是贈送給個人的, 他們不負責。 建議我們使用維修基金來修補房頂漏水, 他們可以幫忙提出使用建議。

這下以為找到了救命稻草了,

誰知道使用維修基金還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簽名同意才能使用, 當我和老婆拿著表格去找大家簽字的時候, 很多平時很客氣的人, 卻不肯簽字。

有的說, 露臺是贈送給我們個人的, 不屬於公共部分;有的還說是我們養花澆水破壞了防水層;還有的更氣人說反正他們也不住頂樓,

所以他們不同意。

可是我覺得屋頂是樓房的公共部分, 雖然目前是我家出現了滲水, 說明整個樓頂的防水已經被損壞, 使用維修基金可以把整個頂樓重新做一次防水, 怎麼就不屬於維修基金使用範圍呢?

最後還是沒有湊齊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簽字, 沒辦法, 只好自己花了不少錢重新做了防水。 那些沒簽字的人我就再也沒同意他們來賞花。

如果你們所在的社區頂樓出現了漏水, 你們會同意使用維修基金來維修嗎?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