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的紅古區海石廣場人頭攢動、熱鬧非凡, 由紅古區委宣傳部、區文明辦聯合舉辦的《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辦法》宣傳活動在這裡隆重舉行。
據紅古區文明辦相關負責人介紹, 為提升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水準, 推進文明城市建設步伐, 蘭州市文明辦於近日出臺《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辦法》規範了各類文明行為,
活動現場, 記者瞭解到, 為確保《辦法》的貫徹落實取得實效, 紅古區於前期召開專題會議對集中宣傳和長效宣傳進行安排部署, 並制定了督查機制;該區各鎮街社區文化綜合服務中心也於活動當日設置了6個宣傳點, 採取發放宣傳材料、製作宣傳展板等形式對《辦法》進行了宣傳;各視窗單位在本部門宣傳櫥窗集中宣傳展示了《辦法》;公園廣場、主次幹道、商場超市等公共場所利用LED屏、燈箱廣告、提示牌等形式設置播放了相關內容。
今後紅古區還將通過組織開展 “進學校、進企業、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活動、“我承諾、我踐行”簽名活動、“小手拉大手 文明齊步走”等宣傳活動, 將《辦法》學習宣傳納入全區中小學“國旗下講話”必學內容, 利用課外活動、鄉村學校少年宮等載體, 通過舉辦專題講座、召開主題班會、舉行演講比賽等形式宣傳好《辦法》;並組織文藝工作者根據《辦法》內容創作小品、快板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文藝作品, 迅速掀起宣傳熱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