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中央組織部辦公廳印發了《關於規範黨員佩戴黨員徽章有關事宜的通知》(組廳字〔2017〕25號), 再次規範了黨員徽章樣式、佩戴要求等事宜。 佩戴党徽, 這個黨員日常再平凡不過的行為, 其實也有很多細節要講究。
黨徽標準
黨徽的正面上方為中國共產黨黨旗圖案, 下方為圓形圖案, 印有“為人民服務”字樣;背面標注“XXX組織部監製”字樣。 黨徽尺寸為24x22.5x2mm;材質為鋅掛鍍仿金。
佩戴部位
黨員佩戴党徽是一項非常嚴肅的工作, 佩戴黨徽應當嚴肅、莊重。 黨員徽章應佩戴在左胸中間醒目位置, 不得使用破損、汙損、褪色或不符合製作規定的黨員徽章。 党徽若與其他紀念徽章同時佩戴, 應將黨徽置於其他徽章上方。
佩戴場合
1.黨內重大活動(如紀念“七一”, 召開地方各級黨代表大會、代表會議、黨委全會等)時;
2.黨內日常政治生活(如開展固定主題黨日、“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等)時;
3.基層黨組織開展志願服務、結對幫扶、黨內關愛等活動時;
4.視窗單位、服務行業的黨員一般應佩戴黨徽, 自覺亮明黨員身份;
5.黨員在黨員責任區、黨員示範崗等崗位工作期間;
6.特定場合指定需要佩戴党徽時;
7.其他原因需要佩戴党徽時。
佩戴物件
黨徽佩戴物件為所有黨員(包括預備黨員)。
有關要求
1.佩戴党徽是每個共產黨員應盡的義務, 所有在職在崗的黨員都要自覺按規定佩戴黨徽, 自覺維護党的光輝形象;
2.黨員要自覺維護黨徽的尊嚴, 對破損、汙損、褪色的党徽要向所在黨支部報告、申請, 及時更換。 新黨員由所在黨支部及時向黨委領取並發放給黨員個人;
3. 黨員領導幹部應帶頭按規範佩戴黨徽, 各單位黨委(黨組)負責人是督促和監督黨員佩戴党徽的第一責任人, 各單位機關黨組織、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部門要監督和檢查黨員按規定佩戴党徽;
4. 黨支部書記是督促和監督黨員佩戴党徽的主要負責人, 各黨支部對黨員佩戴党徽的情況進行檢查、管理和監督,
5.党徽限於黨員本人佩戴, 嚴禁出借非黨員佩戴。 違反規定者, 一經發現給予批評教育並立即糾正;
6.黨員被開除黨籍時, 應上交黨徽。
共產黨員佩戴黨員徽章, 是十分嚴肅的問題。 進一步規範黨員佩戴黨員徽章, 也是當前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 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學習實踐活動, 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工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