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結婚的時候, 彩禮我家並沒有多要, 我們那邊結婚要的彩禮本來就不少。 可是我結婚的時候總共就要了對方66000的彩禮,
讓我怎麼都想不到的是到了晚上, 婚禮結束了, 親戚朋友也都各自散去, 我和老公在房間裡面看著禮單, 數著手裡收到的錢, 到最後發現以前竟然少了7萬, 這寫的有10萬多, 可是到我手裡面的就只有3萬多。 當時我就懵了, 這收禮錢的是老公家裡的一個本家叔叔, 按理說應該會發生這種情況。 當時老公因為白天喝的有點多, 躺在床上正在睡覺, 我就把他喊了起來, 問他到底是怎麼回事?
他竟然迷迷糊糊的和我說什麼, 說他媽拿走了, 還說什麼結婚拍婚紗照, 看好還有辦酒席的錢都是花的他家的, 所以他媽媽才會把花掉的錢給拿回去。 當時我就氣蒙了, 直接就提出離婚, 你們說哪裡有這樣的呀?他們家還想著娶我的時候一分錢不用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