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熟”套路 程 碩作 新華社發
常言說得好:物以稀為貴, 人以熟為寶。 然而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 社會上出現一些專門拿熟人下手謀取利益的行為,
“殺熟”不“殺生”
近日, 有網友爆料在某網購平臺上遭遇“殺熟”的堵心事:“之前為了省運費和享受折扣, 一直都是年年花錢充會員, 結果昨天跟同事一起買紙巾的時候發現, 同一款紙巾, 同事(非會員)手機上顯示原價49.9元、特價39.9元, 而我的手機則顯示原價49.9元、會員價44.9元……”
據瞭解, 此類“殺熟”的網路平臺消費涉及打車、購票、訂房等。 它們之所以“一殺即得”, 是因為它們掌握了消費者的大資料, 知道從哪裡下手。 對陌生人, 因為無此便利, 只得先放過一馬, “殺熟”不“殺生”。
大資料“殺熟”是指同樣的商品或服務, 老客戶看到的價格反而比新客戶要貴出許多的現象。
“懂你”才“傷你”
有網友調侃:“優秀的互聯網企業, 都會使用大資料;而大資料的功能之一就是殺熟。 ”技術是個中性詞, 但由技術的濫用而引發的道德、法律問題需要社會各界正視。
大資料讓電商更“懂你”, 也更容易“傷你”。 比如, 電商通過對顧客的碎片資料進行分析, 為消費者畫像, 進而精准提供服務。 這對於買賣雙方都有一定的益處。 但是, 當大資料的運用過界, 侵犯到消費者隱私並且以此謀取不正當利益時,
知名經濟學者、財經評論家郭凡禮認為, 大資料“殺熟”反映了在大資料時代, 科技公司通過技術和網路壟斷地位, 對消費者形成資訊孤島。
“大資料殺熟暴露出大資料產業發展過程中的非對稱以及不透明。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說。 他表示, 同一平臺針對不同的消費者制定了不同的價格, 這種大資料“殺熟”已屬於違法行為, 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公平誠實信用原則, 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有可能還涉嫌價格欺詐。 大資料是一把“雙刃劍”, 用得好可以更好地為消費者服務, 提升使用者體驗。 通過大資料進行違背道德的操作, 是一個平臺的悲哀。
“殺熟”要“刹住”
以犧牲老用戶的利益來獲得新用戶的好感,
“大資料只是商業工具的一種。 君子愛數, 用之有道。 ”易觀首席技術官郭煒說, 單純通過流量壟斷、資訊不對稱, 利用大資料來獲得不義之財的商家勢必會在市場競爭中被逐步淘汰。
有業內人士建議, 當前, 消費者儘量將自己的消費行為碎片化。 這樣某個單一平臺通過大資料看到你的畫像就是不完整的, 被“殺熟”的幾率會低一些。
在曹磊看來, 消除“殺熟”現象還是要依靠企業的自覺以及政府的管控, 畢竟資料掌握在平臺手中,
那麼業內應該如何規範定價?曹磊進一步表示, 定價要體現公平公正, 對於特殊的價格也要進行公開的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