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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毆致一死一傷 男子逃跑20年後被抓

在一次互毆中, 朱某和同夥致對方一死一傷。 案發後, 朱某沒有到公安機關自首, 而是選擇了逃跑, 這一跑就是20年。

4月13日上午, 涉嫌故意傷害罪的朱某在北京二中院受審。 在法庭上, 朱某表示認罪。 而死者王某存的母親和姐姐表示, 不要一分錢的賠償, 只希望判處朱某死刑, 因為貧窮, 王某存的母親目前靠撿拾破爛為生。 據悉, 朱某的同夥王明祥因聚眾鬥毆罪已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被害人王某存的家人要求判被告人死刑。 攝/記者 洪雪

庭審:“記不住老家地址”

上午10點10分, 41歲的朱某被帶進法庭, 法官核實朱某的個人資訊, 問到朱某的戶籍位址時, 朱某想了半天隻說出了吉林省, 法官要求他說出具體位址, 朱某說:“記不住了, 太多年沒有回去了。 ”但是說起他被抓, 也就是後來他逃跑後的居住地時, 他清晰地說出了門牌號。

二分檢指控, 朱某於1997年4月30日晚上8點時許,

因瑣事與22歲的王某發生爭執, 隧糾集王明祥打電話, 說想去小風家躲躲。 小風說一會兒要過來看看, 後來我到胡同去接他們, 我也沒想到來了那麼多人”。

朱某說, 他接到小風他們就往自己的店走, 剛到店門口, 被害人王某存和他帶來的人打開門就沖出來了。 “我沒想到王某存那麼快就來了, 我們這邊的人也沖上去了, 兩邊就打起來了。 ”對於誰先動手的問題, 朱某表示, 應該是被害人一方先動的手。 雖然表示認罪, 但是朱某對一些關鍵的問題很是模棱兩可, 老是用“我覺得”、“我認為”、“我記不住了”。 但朱某非常肯定的說, 自己並沒有動手打被害人王某存。

“對方使用棍子, 我們這邊沒有用任何東西, 只是用手打的。 ”朱某表示,

事發後他先跑到小風家, 然後又跑到了老家, 再後來就躲到了瀋陽市, 偽造了江某的身份, 直至被抓。 但具體警方怎麼抓到他的, 他至今也不明白。

被害人家屬拿出血衣要求判死刑

“他胡說!”對於朱某的辯解, 被害人王某存的母親和姐姐進行了當庭反駁。

王某存的姐姐在庭上對朱某說, 他們家只有弟弟一個男孩, “我弟弟是最老實的人, 你去村裡問問, 誰都知道他是個老實人, 而你就是一個地痞流氓。 你跑了20多年, 你說不認識我弟弟, 這不是事實。 你認識我弟弟, 你和女友的事你家不同意, 我弟弟還給你調解過呢, 我弟弟回家跟家人說過這個事。 ”

王某存的家人一再強調, 她們不要錢, 就要求判朱某死刑, 說到激動時, 原本坐著的王某存的母親突然站了起來,

從兜裡掏出一塊衣服碎片哭著讓朱某看, “你認識這個東西嗎?這是我兒子身上穿的衣服, 他最後是血流盡了死亡的, 你怎麼那麼狠呢!”

民警違規辦理落戶手續 漂白身份20年

在法庭上, 朱某說當時他跑到老家後, 曾跟女友通過電話, 女友告訴朱某, 王某存被打死了, 朱某聽到後才跑了。 朱某從吉林省轉到了遼寧省瀋陽市落戶, 改名換姓為江某, 後來又結婚生子, 案發時已經有了2個女兒。

在庭審中, 公訴人出具了證據顯示, 説明他落戶的應該是民警楊某。 證據顯示, 楊某有過違規辦理戶籍的劣跡, 後被處罰, 但是朱某被抓後, 公安機關進行取證時, 楊某已經去世, 因此到底是不是楊某幫助其辦理的落戶手續已無法查清。

“你到底是找誰辦理了落戶的手續?”在法庭上法官問, 朱某表示, 確實是民警楊某為其違規辦理了戶籍, 漂白了身份, 被抓時, 已經距離案發20年了。

那朱某到底是怎麼被抓獲的呢?朱某的辯護人表示, 朱某逃跑後, 警方將其列為網上逃犯予以通緝, 去年警方在很多地方設置了一些人臉識別系統, 朱某拿著名為江某的身份證在一次住賓館辦理住宿登記時, 人臉識別系統經過比對, 這個自稱江某的臉部特徵與逃犯朱某吻合, 至此, 警方將朱某抓獲歸案。

辯護人稱罪名應為流氓罪

在法庭上, 朱某的辯護人對公訴方起訴的故意傷害罪的罪名不認可, 認為應該為適用1997年之前法律中的流氓罪, 並且認為被害人王某存在此事件中過錯非常明顯。“被害人在電話裡說要打斷朱某一條腿,還帶著人來了,還帶著棍子,因此過錯非常明顯,應該對朱某予以從輕處罰。”朱某的辯護人稱。

對此,公訴人反駁稱,從朱某被抓至今,供述前後不一致,今天在法庭上還說自己未動手打王某存,但是同案犯指正朱某動手了,其他的證人證言也證明其動手打了被害人。此外,朱某明知同夥多人用酒瓶打人,還實施了用拳腳打被害人,因此符合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舊刑法中有流氓罪的規定,但應遵循從舊從輕的原則,因此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訴人還認為,事發前倆人在電話裡爭吵,被害人的行為不構成刑法上的過錯,反而是被告人朱某案發後隱匿身份,逃亡20年,沒有自首。公訴人認為,朱某沒有任何從輕、減輕的情節。

被告人妻子:“他欺騙了我”

在法庭上,朱某表示自己願意盡一切努力賠償王某存的家人。“我被抓之前經濟狀況很差,還欠了20多萬元的外債。我現在希望家裡人幫我想想辦法,儘量賠償,獲得被害人家裡的諒解”。

今天,朱某的妻子、岳父等家人都來到法庭旁聽。看到現妻子和2個孩子,朱某哭了,他說自己欺騙了現在的妻子,很是對不起家人。

朱某的辯護人稱,案發前朱某和妻子沒有任何工作,但家人都在積極籌錢。據瞭解,朱某幾年前與現在的妻子相識,後結婚,並生育了2個孩子。“他欺騙了我,我根本不知道他的真名叫朱某,跟我結婚的人是江某。現在一個孩子已經上初中了,名字是江某,我怎麼跟孩子說啊?”朱某的妻子說。

據瞭解,朱某被抓後,江某的戶籍已經被註銷,但是以他的名義買的保險及孩子的名字等後續問題,家人說都不知道怎麼辦,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孩子面臨的升學問題。“我也害了他們。”說起妻子和孩子,朱某哭了,在最後陳述時他表示:“誤會和巧合造成了現在如此嚴重的後果,我現在向被害人家屬道歉。我認罪、悔罪,服從判決,願意賠償被害人”。

該案未當庭判決。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記者 洪雪

新媒體編輯 高萬鵬

並且認為被害人王某存在此事件中過錯非常明顯。“被害人在電話裡說要打斷朱某一條腿,還帶著人來了,還帶著棍子,因此過錯非常明顯,應該對朱某予以從輕處罰。”朱某的辯護人稱。

對此,公訴人反駁稱,從朱某被抓至今,供述前後不一致,今天在法庭上還說自己未動手打王某存,但是同案犯指正朱某動手了,其他的證人證言也證明其動手打了被害人。此外,朱某明知同夥多人用酒瓶打人,還實施了用拳腳打被害人,因此符合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舊刑法中有流氓罪的規定,但應遵循從舊從輕的原則,因此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訴人還認為,事發前倆人在電話裡爭吵,被害人的行為不構成刑法上的過錯,反而是被告人朱某案發後隱匿身份,逃亡20年,沒有自首。公訴人認為,朱某沒有任何從輕、減輕的情節。

被告人妻子:“他欺騙了我”

在法庭上,朱某表示自己願意盡一切努力賠償王某存的家人。“我被抓之前經濟狀況很差,還欠了20多萬元的外債。我現在希望家裡人幫我想想辦法,儘量賠償,獲得被害人家裡的諒解”。

今天,朱某的妻子、岳父等家人都來到法庭旁聽。看到現妻子和2個孩子,朱某哭了,他說自己欺騙了現在的妻子,很是對不起家人。

朱某的辯護人稱,案發前朱某和妻子沒有任何工作,但家人都在積極籌錢。據瞭解,朱某幾年前與現在的妻子相識,後結婚,並生育了2個孩子。“他欺騙了我,我根本不知道他的真名叫朱某,跟我結婚的人是江某。現在一個孩子已經上初中了,名字是江某,我怎麼跟孩子說啊?”朱某的妻子說。

據瞭解,朱某被抓後,江某的戶籍已經被註銷,但是以他的名義買的保險及孩子的名字等後續問題,家人說都不知道怎麼辦,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孩子面臨的升學問題。“我也害了他們。”說起妻子和孩子,朱某哭了,在最後陳述時他表示:“誤會和巧合造成了現在如此嚴重的後果,我現在向被害人家屬道歉。我認罪、悔罪,服從判決,願意賠償被害人”。

該案未當庭判決。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記者 洪雪

新媒體編輯 高萬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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