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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來看看吧!遇交通事故私了有這些限制……肯定有你不知道的

開車上路難免發生事故, 不管是輕微剮蹭, 還是嚴重事故, 都讓人猝不及防。 不少人因為“趕時間”“怕麻煩”等原因, 選擇“私了”。

然而,

這種解決方式卻有著很大的隱患。 比如, 在涉及人身傷害的交通事故中, 當時並無大礙, 事後卻傷情加重;再如事後反悔報警時, 卻發現現場已不復存在。 這都會給事故雙方帶來大麻煩。

因此, 交警提醒, 發生事故後, 想“私了”需遵循查看損失、拍照取證、簽書面協定等一系列的步驟。 另外, 一定要注意的是, 在一方司機涉嫌酒駕或雙方責任不明等情況下, 應立即報警處理。

“私了”隱患

事故後約好賠8.4萬

不夠醫療費再賠70余萬

據媒體2017年6月報導, 15歲少年小東放學後駕駛未登記的電動車搭載同學回家, 路上不慎撞倒王某, 致其重度顱內損傷構成五級傷殘。 事故發生後, 雙方達成賠償協定。

2016年1月份, 王某的家人與小東的父母在交警大隊人民調解工作室的主持下,

達成調解協定, 約定小東一次性賠償王某醫療費、護理費等各項損失共計8.4萬元, 此次事故一次性解決後了事。

在協議簽訂之後, 小東的父母向王某支付了8.2萬元。 但是在2016年12月底, 王某將他們告到法院, 要求他們賠償因此次事故造成的各項損失共計120萬餘元。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 雙方此前調解協議有效, 但8.4萬元賠償數額發生在王某進行後續治療和傷殘鑒定之前, 與王某的實際損害結果相距甚遠, 顯失公平。

最後, 法院結合證據, 判決小東的父母支付王某75.2萬餘元。

駕車撞死一條小狗

兩個“主人”來索賠

據媒體報導, 今年年初, 南京市民高先生駕駛車輛從江寧潭橋公寓興甯路經過時, 為避讓一輛電動自行車,

撞死了路邊的一條小黃狗。 這時, 旁邊一名正在散步的中年男子走上前, 說自己是狗主人, 要求高先生賠償300元“私了”。 高先生想,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於是掏了錢。

男子拿了錢, 迅速離開了。 高先生也打算離開時, 一名中年婦女突然沖了過來, 拉住高先生說, 這條小狗是她4年前花800元買的, 已經有很深感情了, 要求高先生賠償2000元。

先後被兩個“主人”索賠的高先生選擇了報警。 經江甯交警大隊高新園中隊民警核實, 這條狗確實是這名中年婦女的寵物, 先前那名要300元錢的男子很可能只是個路人。

考慮到小狗沒有拴牽引繩, 最後在民警協調下, 高先生賠給真正的狗主人1000元。 至於先前賠償的300元, 高先生哭笑不得, 只當自己花錢買教訓。

索賠200元覺得“少了”

報警稱駕駛人肇事逃逸

3月16日, 江甯交警大隊湯山中隊接到市民李某報警:他在S137省道騎電動自行車正常行駛, 被一黑色摩托車撞倒, 肇事司機逃逸。

民警迅速趕到現場。 李某稱, 當時自己在下班回家路上, 後方駛來一輛黑色摩托車, 速度很快, 他避讓不及, 被撞倒在路邊, 摩托車停都沒停, 揚長而去。

李某還向警方提供了摩托車的外形和車牌, 很快, 辦案民警找到了車主董先生。 得知自己竟然涉嫌肇事逃逸, 董先生十分吃驚。 他說, 他並沒有逃逸, 發現自己撞了人後, 他趕緊停下車扶起李某, 詢問傷情, 還打算帶他到醫院檢查。 不過, 李某拒絕去醫院, 提出可以“私了”, 要求董先生賠償自己200元營養費。 “圖省事”的董先生選擇給錢走人,

對於李某事後的否認, 他感到非常氣憤。

民警調出案發路段監控視頻發現, 撞人後, 肇事司機確實停下了車, 周邊居民也證實董先生下車後扶起了李某。 董先生向交警出示了自己微信支付記錄, 證明自己並未逃逸。

在如此多的證據面前, 李某終於承認自己說了謊, 他說, 回家後, 他覺得只要200元少了, 於是報警想讓董先生“難過一下”。

注意事項

“私了”或致理賠資料不全

此時保險一般不予賠償

記者梳理發現, 在交通事故發生後, 如果雙方要進行“私了”, 其衍生出的問題可能會各種各樣, 此時需要注意的主要有三點。

首先, 交通事故保險理賠問題。 一般要向保險公司理賠需要出具各種各樣正規的檔資料、收據等, 而在雙方“私了”的情況下,很難會有這些手續齊全的檔資料和收據。當缺少這些完備健全的理賠依據檔資料和收據,保險公司一般是不會給予賠償的。當事人的這種做法無疑加重了自己的賠償責任,同時也使保險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

其次,“私了”後的履行問題。現實中,肇事方在達成了“私了” 協議後,拒絕按照“私了”協議履行其賠償責任的情況大有存在。也會出現很多肇事方為達成“私了”協定,作出大量承諾。但在協議達成後,受害方要求肇事方履行協定義務時,肇事方常常會以各種理由拖延,甚至拒絕履行協定內容,有時可能還會出現人間蒸發的情況,給受害方帶來很大困擾,造成無法拿到賠償。如受害方需要進行醫療診治的話,因缺少醫藥費,而延誤病情診治,會使受害人雪上加霜。

最後,“私了”後續問題。很多交通事故發生後,受害人身體當時並沒有什麼不良反應,故在“私了”時,對於醫療費用的預算往往比現實中支出的低。不過,人體的對創傷的反應不同,可能當時看著沒事,事後卻查出大問題。這時,就會涉及後續醫療費問題。在此種情況下,“一次性”協定中注明的“對以後出現的任何問題,概不負責”就會變成雙方爭論的焦點。

七種限制

酒駕毒駕可能涉嫌犯罪

“三無”車出事不能私了

1 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識、無保險標識

機動車無號牌,說明車輛是不能合法上路;無檢驗合格標識,說明車輛未通過年檢,不屬於交管部門“承認”合法的上路車輛;沒有交強險標識,無法向保險索賠。

2 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

不管是有無駕照還是駕照丟了、補辦中,只要無法出示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就相當於無證駕駛。同時,無證駕駛也屬於保險免賠條款的內容,車輛相當於“裸奔”。

3 機動車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

公安部2009年12月17日正式對外公佈的新修改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正式將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罰從之前的6分增加到12分,也正是從這一年開始,全面打擊酒駕的行動正式拉開帷幕。至今,打擊酒駕一直是交通安全的重要話題。

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後駕車的,與酒駕同等。若發生事故,千萬不能“私了”,因為不僅保險不會賠償,酒駕一方還有可能涉嫌犯罪。

4 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

“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是指駕駛人受傷無法開車或者是車輛損壞無法啟動的情況,對於此類事故需要報警交由交警處理,不能採用快速理賠的方式。

5 對交通事故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

“私了”的前提就是雙方對責任的劃分都認同的情況下共同達成賠償協定,如果雙方對交通事故事實成因存在爭議,對事故的責任又不能劃分的情況下,只能報警,由交警對現場情況進行勘查之後再進行劃分。

這種情況下,最好不要私自將車駛離現場,以免造成無法對事故成因做出判斷,導致責任無法劃分。

6 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它設施

馬路邊上的公共物品並非免費的,開車撞到公共設施或者建築物也都是需要按實際物價賠償,這種情況不能私了也無法私了,只能報警解決。

7 車輛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單方事故”是指在交通事故、火災、爆炸等突發性安全事故中,其事故原因完全是由事故中多方中的一方或者是唯一受害的一方自身造成的,這類事故就叫做單方事故。

很多新手上路,可能不小心蹭到牆壁剮花自己的車輛,這類事故就屬於單方事故。一般情況下,發生單方事故時並不需要交警報案,直接出險定損索賠就可以了。若情況較為嚴重,查勘員認為需要報警處理,則會向交警部門報案,由交警部門到現場調查取證,並出具《事故認定書》。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記者 蔡衛衛

新媒體編輯 張禹

而在雙方“私了”的情況下,很難會有這些手續齊全的檔資料和收據。當缺少這些完備健全的理賠依據檔資料和收據,保險公司一般是不會給予賠償的。當事人的這種做法無疑加重了自己的賠償責任,同時也使保險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

其次,“私了”後的履行問題。現實中,肇事方在達成了“私了” 協議後,拒絕按照“私了”協議履行其賠償責任的情況大有存在。也會出現很多肇事方為達成“私了”協定,作出大量承諾。但在協議達成後,受害方要求肇事方履行協定義務時,肇事方常常會以各種理由拖延,甚至拒絕履行協定內容,有時可能還會出現人間蒸發的情況,給受害方帶來很大困擾,造成無法拿到賠償。如受害方需要進行醫療診治的話,因缺少醫藥費,而延誤病情診治,會使受害人雪上加霜。

最後,“私了”後續問題。很多交通事故發生後,受害人身體當時並沒有什麼不良反應,故在“私了”時,對於醫療費用的預算往往比現實中支出的低。不過,人體的對創傷的反應不同,可能當時看著沒事,事後卻查出大問題。這時,就會涉及後續醫療費問題。在此種情況下,“一次性”協定中注明的“對以後出現的任何問題,概不負責”就會變成雙方爭論的焦點。

七種限制

酒駕毒駕可能涉嫌犯罪

“三無”車出事不能私了

1 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識、無保險標識

機動車無號牌,說明車輛是不能合法上路;無檢驗合格標識,說明車輛未通過年檢,不屬於交管部門“承認”合法的上路車輛;沒有交強險標識,無法向保險索賠。

2 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

不管是有無駕照還是駕照丟了、補辦中,只要無法出示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就相當於無證駕駛。同時,無證駕駛也屬於保險免賠條款的內容,車輛相當於“裸奔”。

3 機動車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

公安部2009年12月17日正式對外公佈的新修改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正式將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罰從之前的6分增加到12分,也正是從這一年開始,全面打擊酒駕的行動正式拉開帷幕。至今,打擊酒駕一直是交通安全的重要話題。

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後駕車的,與酒駕同等。若發生事故,千萬不能“私了”,因為不僅保險不會賠償,酒駕一方還有可能涉嫌犯罪。

4 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

“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是指駕駛人受傷無法開車或者是車輛損壞無法啟動的情況,對於此類事故需要報警交由交警處理,不能採用快速理賠的方式。

5 對交通事故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

“私了”的前提就是雙方對責任的劃分都認同的情況下共同達成賠償協定,如果雙方對交通事故事實成因存在爭議,對事故的責任又不能劃分的情況下,只能報警,由交警對現場情況進行勘查之後再進行劃分。

這種情況下,最好不要私自將車駛離現場,以免造成無法對事故成因做出判斷,導致責任無法劃分。

6 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它設施

馬路邊上的公共物品並非免費的,開車撞到公共設施或者建築物也都是需要按實際物價賠償,這種情況不能私了也無法私了,只能報警解決。

7 車輛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單方事故”是指在交通事故、火災、爆炸等突發性安全事故中,其事故原因完全是由事故中多方中的一方或者是唯一受害的一方自身造成的,這類事故就叫做單方事故。

很多新手上路,可能不小心蹭到牆壁剮花自己的車輛,這類事故就屬於單方事故。一般情況下,發生單方事故時並不需要交警報案,直接出險定損索賠就可以了。若情況較為嚴重,查勘員認為需要報警處理,則會向交警部門報案,由交警部門到現場調查取證,並出具《事故認定書》。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記者 蔡衛衛

新媒體編輯 張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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