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外地來了100多個壞人搶小孩拿器官?保山人的微信朋友圈轉瘋了……

猜你喜歡

最近

保山人的朋友圈裡

有一條消息炸了鍋

一百多人的團夥?!

110已經證實?!

解剖拿走器官?!

學校老師發的?!

甚至連車牌號、作案團夥特徵

都描述得神乎其神

這樣真假難辨的消息

讓大家都很慌張

4月10日

保山警方微信公眾號

發佈了闢謠資訊!

經查證, 保山警方最近並未接到任何小孩被偷被搶的警情, 更沒有出現小孩器官被拿走的情況, 以上資訊純屬謠言。 請廣大市民切勿相信,

停止對該虛假資訊的傳播, 並對朋友圈出現的該條謠言進行及時闢謠。

與此同時, 保山市各縣(市、區)局相關部門立即進行立案偵查, 通過深入摸排, 發現此謠言系隆陽區的趙某、姚某、羅某在自己人數較多的微信群中首發, 從而引起了一定數量的轉發。

4月11日中午, 隆陽、昌甯兩地網安民警找到了嫌疑人趙某、姚某、羅某, 並將該3人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經詢問, 3人如實供述:4月9日, 看到朋友圈中有人發了這條資訊, 未進行真假辨別就轉發在了各自的微信群裡。

目前, 3人涉嫌違法被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其實

類似“偷小孩”、“盜器官”的謠言

是一條流傳已久的老謠言的新版本

輸入相關的關鍵字進行搜索, 可以發現類似的謠言從去年至今, 幾乎傳遍了全國各地。 仔細觀察此類傳言, 大多都沒有提到事件發生的具體時間和地理位置, 但都以“公安的緊急提示”為名編造事實, 並添加一些類似車牌號等細節資訊, 誘騙他人轉發。

對這一經久不息的謠言

各地警方一直在闢謠

種種未經任何考證、經不起認真推敲的“偷搶小孩”謠言,為何總被反復傳播呢?

分析認為,

一是因為傳言以“偷搶孩子”、“摘取器官”等驚悚的關鍵字消息吸引眼球,引發人們同情、恐慌等情緒,產生群體共鳴,並由此降低了人們理性判斷能力;

二是造謠者擅長以各種“愛心接力”、“為了孩子轉一轉”為由進行道德綁架,很多網友出於好心,為了提醒自己的親友注意而進行轉發。

然而

你隨手轉發的一個無心之舉

可能會讓你攤上大事兒!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編造、故意傳播虛假資訊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懲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次提醒:編造、傳播網路謠言要負法律責任,不要隨意發佈、轉載未經核實的新聞或網路資訊,做到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共同維護健康有序的互聯網環境,避免引發社會恐慌。

雲南網記者:張蕊

部分內容整合自解放日報

編輯:沐旭

種種未經任何考證、經不起認真推敲的“偷搶小孩”謠言,為何總被反復傳播呢?

分析認為,

一是因為傳言以“偷搶孩子”、“摘取器官”等驚悚的關鍵字消息吸引眼球,引發人們同情、恐慌等情緒,產生群體共鳴,並由此降低了人們理性判斷能力;

二是造謠者擅長以各種“愛心接力”、“為了孩子轉一轉”為由進行道德綁架,很多網友出於好心,為了提醒自己的親友注意而進行轉發。

然而

你隨手轉發的一個無心之舉

可能會讓你攤上大事兒!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編造、故意傳播虛假資訊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懲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次提醒:編造、傳播網路謠言要負法律責任,不要隨意發佈、轉載未經核實的新聞或網路資訊,做到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共同維護健康有序的互聯網環境,避免引發社會恐慌。

雲南網記者:張蕊

部分內容整合自解放日報

編輯:沐旭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