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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醫大師路志正:清法運用之體會

前言

清法, 乃治療溫熱疾病和臟腑內熱常用法則之一, 系根據《素問·五常政大論》“治溫以清”和“治熱以寒”, 《素問·至真要大論》“熱者寒之, 溫者清之”的治則而來。

漢·張仲景在繼承《內經》《難經》的基礎上, 在其《傷寒雜病論》中, 創制了一些治療溫熱疾病的著名方劑, 至今應用不衰, 為清法方劑的建設樹立了良好的典範。

清·程鐘齡首先明確提出清法為八法之一, 指出:“清法, 當清其熱也, 臟腑有熱則清之”, 對清法的運用和發展, 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

餘在50年臨證實踐中, 深深體會到在臨床上, 屬火、熱之邪致病者極為常見。 故六氣之中, 火居其二, 病機十九條中, 論火、熱者九, 幾近二分之一。

金·劉完素提出“六氣皆可化火”的論點, 將火、熱所致的疾病, 擴大到50餘種, 喜用寒涼藥, 後世因稱之為寒涼派。

明清以降, 溫病學說已趨成熟, 葉天士和吳鞠通分別提出了“衛氣營血辨證”與“三焦辨證”的治療規律,

薛雪對濕熱病又有新的創見和發展, 為治療溫熱和濕熱病開創了更為有效的一大法門。

因此, 餘對清法和溫病學等有關醫籍, 廣為涉獵, 深入研索, 並緊密結合實踐, 積之既久, 亦少有心得, 現簡述點滴, 以作引玉之磚。

清法運用之體會

程鐘齡曾言:“一法之中,

八法備焉;八法之中, 百法備焉。 ” 加黃連、敗醬草、烏梅投之。 疊經九診, 早搏消失, 追蹤觀察4月未復發。 余如李東垣之清暑益氣湯, 以治暑熱傷氣, 汗出身重, 神疲肢倦, 不思飲食等症, 均屬補而清之範疇。

此外, 尚有溫而清、寒溫並用等圓機活法, 不可不知。 如口舌生瘡, 為臨床所常見。 心經實火, 其治較易。 而對於陰火內伏、久鬱不解之口舌生瘡, 治癒較難。 正如李東垣所說:“脾胃氣虛, 則下流于腎, 陰火得以稱其土位。 ”致口舌生瘡反復發作, 甚至長年不愈, 則非清心瀉火等法所能愈。

因脾為至陰之髒, 前人謂:“土厚則火斂, 土薄則火浮。 ”表明脾胃虛弱, 陰火上乘, 而導致之慢性口瘡。 其治溫中補虛以治本, 清斂浮火以治標,

方以理中東加黃連、黃柏、白芍等味, 多易收功, 溫而清也。

《傷寒論》中之痞證, 由於脾惡濕喜燥、胃喜潤惡燥等生理特性, 往往出現脾濕胃熱、濕熱鬱結、阻滯氣機、胃脘痞滿、升降悖逆之病機, 斯時之治, 若徒清胃則脾虛更甚, 專事溫脾則胃熱更熾, 故仲景創辛開苦降、寒溫並用之瀉心湯, 以達到消痞散滿、清熱除濕之目的, 此寒溫並用之法也。

溫熱病中具有傳染性的, 前人稱為瘟疫或溫毒。 《內經》中即有“五疫之至, 皆相染易, 無問大小, 病狀相似”的描述, 清·周揚俊謂:“一人受之謂之溫, 一方受之謂之疫。 ”(《溫熱暑疫全書》)說明疫病具有強烈的毒性和傳染性。

為此, 在治療時行或天行感冒、發頤、爛喉痧、麻疹、白喉、暑溫等急性熱病時, 特別要注意解毒藥物的選用,

根據在氣、在營、在血之不同見證, 防微杜漸, 及早給以清熱解毒之劑, 阻斷其病勢, 防止傳變。

余師愚在《疫疹一得》中, 創制清瘟敗毒飲, 以治疫病氣營兩燔之重證, 自謂其“無不屢試屢驗”。 就是由白虎、犀角地黃湯與黃連解毒湯合併化裁而來, 具有清氣、清營、涼血、解毒等綜合作用。余1960年在包鋼職工醫院搶救一大面積鋼水灼傷重症患者,合併金黃色葡萄球菌感染敗血症時,即以此方投之,從而轉危為安。

臨床上運用清法範圍甚廣,變化更多,首先以辨清虛實,實熱證固宜寒涼藥,但絕不是一派寒涼藥的堆積,而應有法度。

君不見瀉黃散中有藿香、防風;清胃散中有升麻;普濟消毒飲中有柴胡、薄荷;養陰清肺湯中用薄荷,均值得很好地思考,從中受到啟迪。即使同是寒涼藥,也有辛寒、甘寒、苦寒、鹹寒之異,其功能主治自是有別,因此,須對寒涼藥物的性味、功能、主治、歸經下番功夫,便於熟練掌握和運用。

前人謂“外感之火以涼為清,內傷之火以補為清”,確從臨床實踐中來。對於虛熱則不宜苦寒藥物,以免虛虛之弊。《素問·至真要大論》:“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熱之而寒者取之陽,所謂求其屬也。”指出諸寒之而熱者,非火之有餘,而是真陰之不足,當壯水之主,滋陰以退熱。

苦寒藥雖能泄熱降火,直折炎上之勢,但宜中病即止,不可過用,否則“療熱未已,內寒又生”,甚至引起胃腸出血。且久服易化燥傷陰,以苦能堅能燥,性皆沉降,燥則亡陰,而火愈熾,前人“苦寒化燥”之論,不可忽視。為此,在應用清法時,對年老體弱,臟腑虛衰,胃納不健,脾虛便溏者,宜禁用。

以上僅是個人點滴體會,不當處望指謬。

本文選自《路志正醫論集》,人民衛生出版社,作者:路志正。人衛中醫編輯整理。

具有清氣、清營、涼血、解毒等綜合作用。余1960年在包鋼職工醫院搶救一大面積鋼水灼傷重症患者,合併金黃色葡萄球菌感染敗血症時,即以此方投之,從而轉危為安。

臨床上運用清法範圍甚廣,變化更多,首先以辨清虛實,實熱證固宜寒涼藥,但絕不是一派寒涼藥的堆積,而應有法度。

君不見瀉黃散中有藿香、防風;清胃散中有升麻;普濟消毒飲中有柴胡、薄荷;養陰清肺湯中用薄荷,均值得很好地思考,從中受到啟迪。即使同是寒涼藥,也有辛寒、甘寒、苦寒、鹹寒之異,其功能主治自是有別,因此,須對寒涼藥物的性味、功能、主治、歸經下番功夫,便於熟練掌握和運用。

前人謂“外感之火以涼為清,內傷之火以補為清”,確從臨床實踐中來。對於虛熱則不宜苦寒藥物,以免虛虛之弊。《素問·至真要大論》:“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熱之而寒者取之陽,所謂求其屬也。”指出諸寒之而熱者,非火之有餘,而是真陰之不足,當壯水之主,滋陰以退熱。

苦寒藥雖能泄熱降火,直折炎上之勢,但宜中病即止,不可過用,否則“療熱未已,內寒又生”,甚至引起胃腸出血。且久服易化燥傷陰,以苦能堅能燥,性皆沉降,燥則亡陰,而火愈熾,前人“苦寒化燥”之論,不可忽視。為此,在應用清法時,對年老體弱,臟腑虛衰,胃納不健,脾虛便溏者,宜禁用。

以上僅是個人點滴體會,不當處望指謬。

本文選自《路志正醫論集》,人民衛生出版社,作者:路志正。人衛中醫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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