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4日, 市交委執法總隊執法人員巡查至智達二路附近時, 對一輛正在進行科目三教學的教練車進行例行檢查, 發現教練員丁某出示的道路運輸證有效期為2017年9月, 系無效證件。 同時, 車輛行駛證的檢驗有效期為2018年3月25日, 執法人員立即聯繫屬地交警協同調查。
經查, 丁某已不具備教練員身份, 在明知川A5830學教練車應該於今年3月報廢的情況下, 繼續開展教學活動。 由於丁某涉嫌未經許可擅自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
下一步市交委將持續加大駕培市場整治力度, 繼續採用聯合執法模式推進工作開展, 確保駕校教學規範、安全有序。
執法人員提醒群眾, 報名學駕駛應該到駕校或駕校設立的招生網站, 並查看駕校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與駕校簽訂培訓合同, 交費後索要票據, 不要輕信教練員或其他個人的口頭承諾。
目前正是學車高峰期, 若學員遇到駕校教練員有違規行為或教學車輛為下線教練車等情況, 您可撥打交通運輸服務監督電話12328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