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海澱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張岑等40人特大跨國電信詐騙案。 據瞭解, 上述被告人系警方于2016年從肯亞押解回國人員, 其中5名被告人為臺灣地區居民。
據海澱檢察院指控, 被告人張岑等40人於2014年9月至11月間, 先後在肯亞共和國境內參加詐騙犯罪組織, 利用電信網路技術手段對中國大陸居民進行語音群呼, 冒充醫保局、公安局及檢察院工作人員等身份, 虛構被害人因個人資訊洩露而涉嫌犯罪等虛假事實, 以需要接受審查、資產保全等為名, 先後騙取陳某、趙某某等20人錢款共計122萬餘元。
案件辦理過程中,
庭審過程中, 合議庭嚴格按照法定程式, 圍繞起訴書指控事實組織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 法庭調查階段, 公訴機關運用電子示證等形式進行了證據展示, 出示了電子資料、書證、被害人陳述等證據, 各被告人及其辯護人一一發表了質證意見。 法庭辯論階段, 40名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及罪名均表示無異議。 控辯雙方主要圍繞犯罪金額認定、共同犯罪中的地位等案件爭議焦點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
最後陳述階段,
北京晨報記者 黃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