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員工將未拔除鑰匙的電動三輪車停在人行道上卸貨, 未料一3歲幼童玩耍時意外將車啟動, 致車側翻, 將5歲哥哥壓于車下, 致其頭部嚴重受傷、左側身體偏癱。 近日, 貴州六盤水盤州市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調解:由超市及其員工周某共同賠償傷者各項損失共計58萬元。
據介紹, 2017年5月31日, 盤州市某超市員工周某將未拔除車鑰匙的無牌電動三輪車停放在超市門口的人行道路上卸貨, 不滿5歲的陳某甲和三周歲的弟弟陳某乙在旁玩耍, 後陳某乙將周某停放的電動三輪車啟動行駛, 導致三輪車向右側翻,
盤州市人民法院承辦法官調查後, 結合案件情況及雙方實際狀況對該案進行了調解, 經多次思想工作, 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定:由被告某超市及周某賠償陳某甲各項損失共計5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