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王女士使用宜家一款名為斯黛納的玻璃水杯喝水時, 水杯突然爆裂, 致其當場昏迷, 送醫後發現下唇縫合4針, 一顆門牙斷掉。 認為宜家的產品不符合行業標準, 存在嚴重缺陷, 為此王女士將北京西紅門宜家家居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要求退還貨款並二倍賠償共計100萬餘元。
圖為原告王女士坐在旁聽席上
原告律師拿出杯子的玻璃碎片。
水杯突然爆裂 女珠寶設計師被毀容
上午9點10分, 帶著墨鏡、口罩的王女士出現在法庭, 原本準備和2名代理人一同坐在原告席上的王女士, 在法官要求其摘掉眼鏡和帽子時, 面對媒體的鏡頭, 王女士放棄了, 走向旁聽席。
涉案杯子仍在宜家有售。
原告王女士訴稱, 2016年6月20日淩晨4點左右,
原告被炸傷後的情況。
王女士表示, 這只玻璃杯是她一年前從北京宜家西紅門店買的, 品名斯黛納, 王女士一直當水杯正常使用。
北京口腔醫院診斷記錄顯示, 王女士就醫時意識清晰, 但右下唇腫大, 唇內可見2.0×1.5釐米的創傷面, 一顆門牙的牙冠折斷露髓。
由於唇內傷口較深, 醫生做縫合4針處理,
“我因面部傷痕必須遮掩才能出門, 門牙見風仍會刺痛, 側牙偶見叩痛。 至今對於任何突發的聲音十分驚懼, 若夜間被聲音驚醒則整夜不能入睡, 白天精神十分萎靡甚至影響日常工作;對於任何玻璃製品十分敏感且畏懼, 不僅包含餐具以及日常生活用具,甚至地鐵遮罩門、透明玻璃電梯或者商品展示櫥窗等都敬而遠之。”身為珠寶設計師的王女士說,自己現在不能打磨類似于玻璃的寶石,因此不能正常工作。
原告表示,事發當天,原告致電被告客服中心,反映該產品爆炸而嚴重受傷的情況。後又多次聯繫被告,但被告均敷衍了事,毫無誠意;原告要求被告墊付醫療費用,被強硬拒絕,態度惡劣,至今未給予原告任何賠償。
為此,原告起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北京西紅門宜家家居有限公司賠償原告退還購物款3.9元,並雙倍賠償原告醫療費、後續治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00萬餘元。
被告宜家:消費者是在漫天要價
“我們在發表正式答辯意見前,代表宜家向王女士的受傷表示同情。”一開始答辯,宜家的代理人就表示,無論王女士是什麼原因導致受傷,是否與被告的產品有關係,我們從人道主義立場,表示深深同情。代理人表示,正是基於此,在去年,沒有核查杯子來源以及因果關係的情況,在王女士向被告報告後,我們給予了王女士答覆。“王女士是在漫天要價,因此沒有協商解決此事”。
二是,原告現有的證據不能證明傷害是涉案的玻璃杯造成的。
三是被告銷售的產品不存在品質問題,符合國家和企業標準。
宜家表示,事發後,宜家委託了兩家檢測機構,結果顯示玻璃杯完全符合標準。從原告提供的一份上海市技術監督局的認定,產品無品質的問題。
宜家還表示,涉案同款杯子是自2014年10月1日開始銷售的,直到現在,銷售總數達61萬多隻,但除了王女士投訴的事件外,宜家沒有收到第二起自爆傷人的投訴。
綜上,宜家不同意原告的訴求。
被告曾在官網公告 全球有三例杯子自爆案件
對於這款鋼化玻璃杯產生自爆的主要原因,宜家市場部負責人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解釋稱,主要來自產品運輸、使用和保養過程中的外力衝擊。鋼化玻璃在受到外力衝擊時可能在數小時或數天后才發生破裂。
“被告明知銷售的產品存在缺陷,仍無視不斷發生的玻璃杯自爆事件,照常銷售相關產品,對公眾利益造成嚴重潛在威脅。”王女士的代理人說。
對此,原告方不予認可,他們認為這個鑒定是宜家單方面委託進行鑒定的。此外這個標準用的是1997年的歐洲標準,涉案產品在中國銷售的,為何要用歐洲標準,而且鑒定應由司法部分委託相關權威鑒定機構進行檢測。
王女士的代理人還稱,事發後宜家曾發佈通告稱鋼化玻璃有“千分之三自爆率”,而一般所說的鋼化玻璃千分之三左右的“自爆率”實際上是建築玻璃應用技術標準,不能適用於餐飲用鋼化玻璃器皿,這就證明宜家明知自己的產品有缺陷,而依然銷售,屬於欺詐,因此應該雙倍賠償。
對此,宜家方反駁稱,在官網上的公告,都是基於王女士的自訴,這種方式是客服部門一開始為了處理這個事情,而不是首先核實是否是宜家的玻璃杯自爆造成的。
宜家表示,從2014年至今此款玻璃杯在中國一共銷售了61萬多隻,只有王女士一例的投訴。
“我們通過媒體報導,在網上就搜到了131個相關報導,都是因為玻璃杯自爆導致的投訴,不可能只有原告一例的投訴。”原告方反駁道。
宜家表示,網上的說法本身就沒有事實依據,原告也沒有核實,媒體的報導是否真實無法核實,網上爆炸的玻璃杯是不是同一款玻璃杯。
宜家的代理人在庭上表示,“由於原告提供了31份證據,有些證據屬於當庭提交,因此還需要回去核實證據的真實性後才能發表意見。”
庭審進行了3個小時後,法官宣佈休庭。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記者 洪雪
新媒體編輯 李傑
不僅包含餐具以及日常生活用具,甚至地鐵遮罩門、透明玻璃電梯或者商品展示櫥窗等都敬而遠之。”身為珠寶設計師的王女士說,自己現在不能打磨類似于玻璃的寶石,因此不能正常工作。原告表示,事發當天,原告致電被告客服中心,反映該產品爆炸而嚴重受傷的情況。後又多次聯繫被告,但被告均敷衍了事,毫無誠意;原告要求被告墊付醫療費用,被強硬拒絕,態度惡劣,至今未給予原告任何賠償。
為此,原告起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北京西紅門宜家家居有限公司賠償原告退還購物款3.9元,並雙倍賠償原告醫療費、後續治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00萬餘元。
被告宜家:消費者是在漫天要價
“我們在發表正式答辯意見前,代表宜家向王女士的受傷表示同情。”一開始答辯,宜家的代理人就表示,無論王女士是什麼原因導致受傷,是否與被告的產品有關係,我們從人道主義立場,表示深深同情。代理人表示,正是基於此,在去年,沒有核查杯子來源以及因果關係的情況,在王女士向被告報告後,我們給予了王女士答覆。“王女士是在漫天要價,因此沒有協商解決此事”。
二是,原告現有的證據不能證明傷害是涉案的玻璃杯造成的。
三是被告銷售的產品不存在品質問題,符合國家和企業標準。
宜家表示,事發後,宜家委託了兩家檢測機構,結果顯示玻璃杯完全符合標準。從原告提供的一份上海市技術監督局的認定,產品無品質的問題。
宜家還表示,涉案同款杯子是自2014年10月1日開始銷售的,直到現在,銷售總數達61萬多隻,但除了王女士投訴的事件外,宜家沒有收到第二起自爆傷人的投訴。
綜上,宜家不同意原告的訴求。
被告曾在官網公告 全球有三例杯子自爆案件
對於這款鋼化玻璃杯產生自爆的主要原因,宜家市場部負責人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解釋稱,主要來自產品運輸、使用和保養過程中的外力衝擊。鋼化玻璃在受到外力衝擊時可能在數小時或數天后才發生破裂。
“被告明知銷售的產品存在缺陷,仍無視不斷發生的玻璃杯自爆事件,照常銷售相關產品,對公眾利益造成嚴重潛在威脅。”王女士的代理人說。
對此,原告方不予認可,他們認為這個鑒定是宜家單方面委託進行鑒定的。此外這個標準用的是1997年的歐洲標準,涉案產品在中國銷售的,為何要用歐洲標準,而且鑒定應由司法部分委託相關權威鑒定機構進行檢測。
王女士的代理人還稱,事發後宜家曾發佈通告稱鋼化玻璃有“千分之三自爆率”,而一般所說的鋼化玻璃千分之三左右的“自爆率”實際上是建築玻璃應用技術標準,不能適用於餐飲用鋼化玻璃器皿,這就證明宜家明知自己的產品有缺陷,而依然銷售,屬於欺詐,因此應該雙倍賠償。
對此,宜家方反駁稱,在官網上的公告,都是基於王女士的自訴,這種方式是客服部門一開始為了處理這個事情,而不是首先核實是否是宜家的玻璃杯自爆造成的。
宜家表示,從2014年至今此款玻璃杯在中國一共銷售了61萬多隻,只有王女士一例的投訴。
“我們通過媒體報導,在網上就搜到了131個相關報導,都是因為玻璃杯自爆導致的投訴,不可能只有原告一例的投訴。”原告方反駁道。
宜家表示,網上的說法本身就沒有事實依據,原告也沒有核實,媒體的報導是否真實無法核實,網上爆炸的玻璃杯是不是同一款玻璃杯。
宜家的代理人在庭上表示,“由於原告提供了31份證據,有些證據屬於當庭提交,因此還需要回去核實證據的真實性後才能發表意見。”
庭審進行了3個小時後,法官宣佈休庭。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記者 洪雪
新媒體編輯 李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