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人間四月天, 花樣“浩田”盡妖嬈。 4月10日上午, 浩田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的果園內春色撩人, 杏花、梨花、桃花團團盛開。 顧紹成帶著幾名新聘用的工人, 一面仔細檢查果樹是否有病蟲害, 一面講解梨樹管理要點以及花期人工授粉技術, 言語神情間流露出對果園的熱愛。 這是記者隨同江蘇省連雲港市贛榆區檢察院檢察官回訪時看到的一幕。 “你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 可以隨時聯繫我們。 ”檢察官與顧紹成不時攀談。
顧紹成是浩田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 3年前, 他因經營一家化工廠造成環境污染而被檢察機關支持起訴,
2013年6月, 贛榆區檢察院派駐海頭檢察室幹警接到村民舉報,
“水有種說不清楚的渾濁顏色, 而且還有怪味。 ”村民們憂心忡忡地對前來調查的檢察幹警說。 經過實地勘察, 檢察幹警發現, 大片稻田泡在氣味刺鼻的污水中, 許多秧苗已經壞死。
檢察機關查明:石橋鎮村民顧紹成和另一名經營者王升傑在經營石英石加工廠期間, 在酸洗池中使用工業用廢鹽酸清洗石英石, 並通過私設的管道, 將酸洗產生的190餘噸廢水排放到龍北幹渠, 導致幹渠及其下游的河流、稻田受到大面積污染。 環保部門檢測發現, 被污染稻田和河流中水體pH值最高超標4.66倍、氟化物最高超標11.87倍。
事件發生後, 連雲港市檢察院於2014年9月1日支持贛榆區環境保護協會向該市中級法院提起公益訴訟, 要求兩名被告賠償河流污染修復所需費用。 同年9月9日, 該案開庭審理, 法院採納了環保協會和檢察機關的意見, 判決環保協會勝訴, 顧紹成、王升傑分別被處以4.35萬元和5.1萬元環境污染賠償金, 用於對生態環境的恢復與治理, 同時, 兩人均被判處提供960個小時公益勞動。
判決生效後, 顧紹成來到贛榆區抗日山園藝場進行環保公益勞動。 他每天在園藝場進行衛生清潔、林木修剪、果木澆水等工作, 一直忙到傍晚時分才離開。 親手呵護樹苗的喜悅, 也引發了他心中愛的種子。
“這次判罰使我的觀念產生了很大變化,
在積極進行“勞役代償”的同時, 顧紹成發現, 園藝場附近的荒山缺少開發, 已經閒置許久。 一個大膽的主意躍然出現在他的腦海裡:“如果將荒山種上果木, 修路建園, 開發成適宜四季採摘的休閒生態農場多好!”
經與有關部門協商, 並簽訂協定, 顧紹成自掏腰包1000多萬元承包了2000多畝荒山的30年經營權。 他為自己承包的這片荒山和新成立的農業開發公司命名“浩田農業開發有限公司”。
記者在現場看到, 不遠處的山腰上, 還有數十名工人在勞作。 “他們都是附近的農民, 我雇用他們一起開發荒山, 共同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