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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甯出臺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政策!

近日,

《江甯區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管理暫行辦法》出臺,

就家長關心的子女入學問題,

該辦法都進行了解答。

外來務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是指處於義務教育階段、隨務工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來甯居住、非南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不包括本市戶籍在市內跨區流動的務工人員子女。

起始年級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就讀規定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到我區公辦學校就讀, 需到學校參加資料審核(東山城區及周邊附近片區需參加網上報名登記), 同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影本:

1.家庭戶口名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2.由公安部門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居住滿一年的居住證;

3.監護人相對穩定工作證明(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個人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憑證, 或經工商部門等頒發的滿一年有效營業證明及納稅證明);

4.符合流入地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相關材料(獨生子女證或准生證);

5.初中報名還需要提供小學畢業證書和學籍卡。

入學流程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東山城區及周邊附近片區報名, 應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于規定時間在網上(登錄江甯區義務教育招生報名系統http://zsbm.jnjy.net.cn)填寫報名登記資訊(每位元兒童可以填報兩個學校志願及一個服從調劑志願)、預約當面審核材料時間;

根據招生工作日程, 區招生辦每年組織相關學校集中安排時間現場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一般情況下小學報名安排在5月下旬、初中報名安排在7月上旬(詳見每年招生工作安排);

每年7月底各相關學校公佈入學名單。

實際居住在城區以外街道的隨遷子女申請入學就讀, 需攜帶“入學報名條件”中規定的相關材料在當地所屬小學、初中報名。 各相關學校應於每年7月底公佈學生入學資訊。

非起始年級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就讀規定

對符合轉學條件(參見入學報名所需資料)、確有轉入就讀需求的義務教育階段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接收學校應在局普教科的指導與管理下, 依據江蘇省教育現代化建設監測規定的班額標準, 在學額空餘前提下, 自主安排、有序接納。 轉入學校不得接收沒有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

學生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休學期間不得轉學, 待複學後方可辦理轉學。 九年級中考報名結束之後,

不再辦理外來務工隨遷子女轉學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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