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3日, 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舉行上海市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新聞發佈會。
案件經過
2017年11月中旬至2017年12月6日期間, 顧某在上海市崇明區東部一小樹林內懸掛張網2頂,
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為有效開展訴訟活動, 積極開展法律調查, 走訪上海野生動物鑒定中心、上海市崇明區林業站、崇明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認定損害主體等證據。 經崇明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出具的價格認定, 37只野生鳥類價值共計人民幣11000元。
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認為, 顧某違反狩獵法規, 在禁獵區使用禁用工具及方法進行狩獵, 破壞野生動物資源, 情節嚴重, 其行為已觸犯刑法, 應當以非法狩獵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同時, 檢察院認為, 顧某明知其獵捕的是野生鳥類, 仍在野生動物禁獵區內使用禁用工具進行非法狩獵,
公益訴訟, 上海檢察在行動
4月14日, 上海第37屆“愛鳥周”開幕, 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希望通過該市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宣傳“保護鳥類資源, 守護綠水青山”主題, 進而提升市民動物多樣性保護意識, 共創自然和諧的美麗家園。
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積極參與崇明生態保護, 與崇明區檢察院簽訂《關於辦理破壞環境資源保護刑事案件加強配合協作的工作意見》, 與崇明公安分局、林業站等部門密切配合, 嚴懲非法狩獵犯罪行為, 通過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方式, 使違法者“不敢捕、不願捕”, 讓崇明島真正成為鳥類的天然博物館、候鳥的天堂。
在上海市檢察院出臺《關於上海檢察機關全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實施方案》後, 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搭建公益訴訟線索移送平臺, 建立專業化公益訴訟團隊, 探索公益訴訟辦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