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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對航空公司市場調節價進行監督,幅度是10%

4月18日, 在中國民用航空局(下簡稱“民航局”)例行發佈會上, 民航局發展計劃司副巡視員張清對1030條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國內航線作出政策闡釋。

此前的4月13日, 民航局發佈《關於印發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國內航線目錄的通知》顯示, 共1030條國內航線實行市場調節價, 其中涉及眾多熱門航線, 包括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的往返航線, 以及國內熱門城市和重點省會城市間的往返航線。

問及具體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時間點、價格漲幅情況及影響, 張清表示, 為防止出現票價大範圍、大幅度上漲, 在制度上對每航季、每家航空公司調整價格範圍及幅度進行了限制, 幅度是在10%。 同時要求航空公司應當按照保持航空市場平穩運行的要求, 合理確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國內航線調整範圍、頻次和幅度。

張清表示, 據價格資料顯示, 國內航線旅客平均價格水準實現了穩中有降,

民航運輸價格充分發揮了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 進一步激發了市場活力, 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 “在推進民航價格市場化改革的同時, 我們注重加強事中、事後的監管, 民航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建立以誠信為核心的價格監督機制, 對價格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記錄, 並依規實施懲戒。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也是依法依規開展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 查處價格違法違規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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