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於歡辱母案背後案件:催收的這些行為已構成犯罪!

事情過去近兩年, 但相信很多人都記得“於歡辱母案”。

1994年出生的於歡, 到今天也才24歲。 但是擺在他面前的不是“花樣年華”, 而是五年的牢獄生涯。

在終審判決中, 法院認定於歡屬防衛過當, 構成故意傷害罪, 判處於歡有期徒刑5年。 雖說很多人對這個結果還算滿意, 但是俠姐一想到于歡需要為此付出五年的不自由, 總是少不了一聲歎息。 因為, 悲劇本該可以避免。

暴力對抗暴力催收, 結果有幾種可能, 但如果屬於防衛過當, 那麼自己也要為此付出代價, 可謂得不償失。

據悉, 於歡案背後的吳學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也於近日進行一審庭審。 通過公訴機關的指控內容, 我們看到了該犯罪團夥跟於歡案直接相關的兩個罪名:非法侵入住宅罪和非法拘禁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 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無法律依據, 進入公民住宅, 或進入公民住宅後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 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

所以, 切莫意氣用事, 催收的有些行為已經構成犯罪, 受害人完全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因為暴力對抗暴力過程中, 誰也把握不好度。

可以這麼說, 於歡的悲劇是“暴力催收”引發的。

而令人無奈的是, “非法侵入住宅”和“非法拘禁”等“暴力催收”手段在現在的小貸催收中, 並不鮮見。

圖 某網友跟融360小編的聊天記錄

這位元網友的擔憂, 相信很多已經逾期或可能要逾期的人都會有, 總有人反復在問融360小編這些問題:

“催收說要去我家要錢, 是真的嗎?他們真的會去嗎?”

“逾期一天催收就爆通訊錄, 還P圖發我朋友圈, 罵我全家, 怎麼辦?”

“催收說再不還錢就讓人到我店裡綁我, 說關幾天就該還錢了, 是真的嗎?”

“催收把我關屋裡好幾天, 就讓打電話連絡人湊錢, 湊不齊就打, 我現在該怎麼辦?”

對於大家的困惑, 融360小編一直在建議大家:舉報、報警、起訴或者找媒體曝光。

除此之外, 我們要對“暴力催收”的行為有法律方面的認知, 有些行為事實上已經構成犯罪。 比如說上述案件中公訴人指控的“非法入侵罪”及“非法拘禁罪”。

記住, 如果有人為了達到“要債”的目的強行進入你家, 不給錢就不走, 或者控制你的人身自由, 逼你聯繫親朋好友湊錢等等, 這些暴力行為,

都可以去法院起訴。 同志們一定要注意, 是拿起法律的武器, 而不是以暴制暴。

還有, 作為受害者可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但是催收方有權告知並提醒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 這跟對方是否有暴力行為, 並不衝突。 也就是說, 即使對方因此獲罪, 合法該還的錢, 還是要還的……

還是於歡相關案件, 據瞭解, 于歡母親蘇銀霞、姐姐于家樂、父親于西明均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刑拘, 而在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系統中可以看到, 蘇銀霞4次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目前案件還沒有進行最後的審判。

需要明確的是, 即便蘇銀霞最終需要坐牢, 但坐牢屬於刑事責任, 償還債務屬於民事責任, 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是兩種不同的法律責任, 兩者互不影響。 也就是說, 當年欠的錢, 出獄後也得還…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