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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類低保邊緣物件患病住院,年最高救助金14萬元

4月18日, 天府早報記者從成都市民政局獲悉, 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財政局于近日聯合發佈《關於建立健全民政低保邊緣困難群眾救助機制的通知》。 《通知》細化了救助分類, 擴大了救助範圍, 將家庭月人均收入高於低保標準50%以內的對象確定為民政一類低保邊緣, 將高於當地低保標準50%以上、100%以內的物件確定為民政二類低保邊緣, 兩類邊緣物件也可申請相應救助。 其中, 一類邊緣物件患病住院, 年最高申請救助金額可達14萬元。

目前, 成都市中心城區低保標準為630元, 所以一類低保邊緣標準為家庭月人均收入631元-945元,

二類低保邊緣標準為946-1260元;郊區市縣低保標準為560元, 所以一類低保邊緣標準為家庭月人均收入561元-840元、二類低保邊緣標準為841-1120元。

民政一類低保邊緣物件患病住院, 可申請與低保物件救助方式、救助標準一樣的一般住院救助、大病住院救助、補充醫療救助, 年最高救助金額可達14萬元。 一類低保邊緣學生, 還可申請陽光助學救助。

民政二類低保邊緣物件可按照一類低保邊緣物件救助標準的70%享受民政一般住院救助、大病住院救助和補充醫療救助, 年最高救助金額可達9.8萬元。

據統計, 2015-2017年, 全市累計對1.4萬名低保邊緣物件提供醫療救助, 支出救助資金約5069萬元;對4200多名低保邊緣物件提供幫困助學等慈善救助, 支出救助資金約1406萬元。

天府早報記者 周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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