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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精神分裂的患者該怎麼治療呢?

精神分裂症的治療目前以藥物治療為主要手段, 藥物治療安全有效, 可獲得、使用方便, 患者對治療依從性高。 根據急性期還是慢性期、以陽性症狀為主還是以陰性症狀為主選用有針對性的藥物, 原則上以少量開始逐漸遞增至好轉時則逐漸減少, 以少量藥維持治療, 病人服藥不合作時可短期應用肌注或靜脈注射, 待合作後改口服。 不同臨床時期治療目標不同 , 不同臨床期間採用不同的治療策略。

1、臨床表現涉及人類精神活動的各個方面

精神分裂症涉及人類精神活動的各個方面, 臨床表現為多維症狀特點, 即陽性症狀、陰性症狀、心境障礙、攻擊性行為、認知功能障礙。 陽性症狀, 如幻覺、妄想、思維障礙、言語紊亂、緊張症等;陰性症狀, 如情感淡漠、思維貧乏、意志減退、興趣缺乏、社會退縮;心境障礙, 如焦慮、抑鬱、自殺意念和行為;以上五維症狀導致患者社會功能減退,

社交、工作、學習能力下降, 人際關係困難, 自我照料疏忽。 由於精神分裂症症狀的多維性, 要求綜合性治療全病程治療。 全程的積極治療將明顯改善患者的預後。

2、以藥物治療為主要手段

精神分裂症的治療目前以藥物治療為主要手段, 藥物治療安全有效, 可獲得, 使用方便, 患者對治療依從性高。 根據急性期還是慢性期、以陽性症狀為主還是以陰性症狀為主選用有針對性的藥物, 原則上以少量開始逐漸遞增, 至好轉時則逐漸減少, 以少量藥維持治療。 病人服藥不合作時可短期應用肌注或靜脈注射, 待合作後改口服。

3、治療目標

急性期治療目標:①消除主要症狀, 爭取臨床緩解;②預防自殺和衝動行為的發生;③將藥物不良反應降到最低, 防止嚴重不良反應的發生;④為恢復社會功能、回歸社會作準備。 治療目標:我國2003年編制的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所訂治療目標結合我國國情並與國際接軌, 可供臨床工作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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