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一生有兩個女人, 一個是原配妻子朱安, 還有一位就是許廣平。 許廣平雖然為魯迅生了孩子, 但是她是不被法律承認的, 因為魯迅從始至終並沒有跟朱安離婚。 那魯迅一直不肯離婚的目的是什麼呢?
朱安跟魯迅的婚姻是包辦婚姻, 婚前兩人並沒有見過面。 而且魯迅還是被自己母親從日本騙回來, 跟朱安結婚的。
朱安是一個典型的封建女性, 還纏著小腳。 接受過高等教育的魯迅對此十分反感, 所以新婚當天就讓朱安守了空房。 而且這輩子無性無愛, 沒有生下一兒一女, 從頭到尾只是照顧婆婆的丫鬟。
所以與其說朱安是魯迅的老婆, 還不如說她是魯迅家請來的保姆, 而且還是免費的。
後來魯迅愛上了學生許廣平, 兩人不僅同居了, 還生下了兒子周海嬰。 按照道理, 既然魯迅不愛朱安, 應該跟她離婚, 然後再跟許廣平結婚。
但是魯迅並沒有這麼做, 他沒有跟朱安離婚, 跟許廣平非法同居在一起, 這在法律上來講屬於重婚罪。
那魯迅為何不跟朱安離婚呢?難道有什麼隱情?
在當時那個年代, 大多包辦婚姻的女性離婚後, 都會遭到社會的唾棄。 魯迅擔心跟朱安離婚後, 朱安會失去經濟來源, 到時候連生存都會有問題, 這樣他良心是過不去的。
畢竟朱安替自己照顧了母親十幾年, 沒有功勞也有苦勞。
還有一點就是, 魯迅母親年事已高, 身邊需要有人照顧。 而朱安就是最好的人選, 魯母對她也十分滿意。
就這樣朱安照顧了魯母幾十年, 直到為老太太送終。 魯迅去世後, 朱安因為沒有子女一直一個人生活著, 許廣平看她可憐, 還經常給予經濟上的照顧。
朱安生前一直有個願望, 就是能和魯迅合葬在一起。 但是許廣平沒有同意, 最後她葬在了周家老太太的旁邊, 而且沒有墓碑。
真是應了魯迅那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