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從民航局獲悉, 國家發改委、民航局等部門聯合發佈了《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
這9種將會被限制乘坐飛機的行為包括:在機場或航空器內實施編造、故意傳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虛假恐怖資訊;使用偽造、變造或冒用他人乘機身份證件、乘機憑證的;堵塞、強佔、衝擊值機櫃檯、安檢通道、登機口通道;隨身攜帶或托運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危險品、違禁品和管制物品;在隨身攜帶或托運行李中故意藏匿國家規定以外屬於民航禁止、限制運輸物品;強行登占、攔截航空器,
民航局將在每月第一個工作日在官網和"信用中國"網站發佈限制乘機名單資訊、異議處理部門及聯繫方式,
中國民用航空局政策法規司司長顏明池說, 限制期限明確限定為一年, 即自被列入限制名單之日起, 有效期一年, 一年期滿自動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