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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取締疏導三處馬路市場的通告

張掖市甘州區人民政府

關於取締疏導馬神廟街等三處馬路市場的通告

為切實加強城市管理, 消除道路建設和交通安全隱患, 確保城市道路通行安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城市環境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要求, 決定對馬神廟街便民市場、潤泉湖馬路市場、北大街綠苑廣場夜市進行取締。 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18年4月11日起, 取締馬神廟街便民市場、北大街綠苑廣場夜市, 自6月1日起, 取締潤泉湖馬路市場。

二、北大街綠苑廣場夜市經營戶疏導至甘泉公園門前小廣場規範經營;馬神廟街便民市場、潤泉湖馬路市場經營戶規範到北關便民市場(北關村三、七社)、萬家便民市場(郵電賓館西側)、居延路金碩便民市場(碧水藍灣社區南側)、稅亭街市場、潤泉湖市場等處經營。

三、城管、公安、交警、工商、食藥等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 加大占道經營、無照經營行為查處力度, 堅決取締馬路市場。 對不聽勸阻, 強行占道的, 將對占道車輛、經營工具、商品等財物依法予以扣押並處以罰款。 對影響道路通行的各類障礙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有關規定強制清理, 清理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四、商務、房管、城管、街道等部門單位要加強便民市場取締後商戶的疏導管理,

對符合市場經營要求的商戶做好報名登記, 統籌安排攤位。

五、對聚眾鬧事、欺行霸市、阻撓執法、暴力抗法者, 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從嚴處理;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張掖市甘州區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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