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架飛往香港的航班,
一位大媽不顧眾人感受,
把臭腳高舉在前座椅上方,
空姐勸阻時, 大媽堅稱自己的腳受傷流血必須抬高,
但離譜的是, 當飛機一落地, 大媽健步如飛,
完全看不出腳有任何受傷的樣子。
據報導, 這起腳臭事件, 發生在4月9日,
一架泰國航空客機從泰國飛往香港,
一名大媽竟當眾赤裸右腳,
附近乘客立刻向空姐抱怨有聞到腳臭味。
空姐上前勸說她把腳放下時,
大媽還堅稱自己的腳趾頭受傷,
放下來就會血流不止,
之後還跟空姐要了一條毛毯,
將自己的腳包起來後睡覺。
空姐勸阻不成,
只好在飛機上狂噴空氣清新劑,
其他乘客為了不想延誤班機時間也只能隱忍。
但神奇的是,
大媽的腳趾頭會不會流血似乎還會視情況而定,
當機上用餐時間,
她立刻放下腳吃飯, 也不管腳會不會流血,
而當飛機降落後,
大媽卻十分正常地健步離開機艙,
和兒子一起下機,
完全沒有腳受傷的樣子,
可以說是戲精本精了!
目擊者稱, 下機後有乘客忍不住罵兩母子,
很多網友也批評這名大媽極度自私。
網友評論
@A-Benny 魏:這種人是不是可以納入信用缺失人員, 乘飛機高鐵之類的!
@捌零末的加菲:這大媽估計終身禁飛就開心了
穎:噴空氣清新劑也不覺得尷尬嗎, 兒子竟然沒有阻止?
@童顏童魚:之前遇到過腳臭的脫鞋的妹子,
@小陸 :這種不文明的人就應該曝光她, 不要打馬賽克。
@Lur-Saluces:這是一篇有味道的新聞。 。
5月1日起
有這10種行為的人
將被限制乘坐飛機
日前, 國家發展改革委、民航局等八個部門聯合發佈了《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 5月1日起, 有10種行為的旅客可能在1年之內被限制乘坐飛機!
根據《意見》, 旅客在機場或航空器內實施下列行為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它們分別是:
1.編造、故意傳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虛假恐怖資訊的;
2.使用偽造、變造或冒用他人乘機身份證件、乘機憑證的;
3.堵塞、強佔、衝擊值機櫃檯、安檢通道、登機口(通道)的;
4.隨身攜帶或托運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危險品、違禁品和管制物品的;
5、在隨身攜帶或托運行李中故意藏匿國家規定以外屬於民航禁止、限制運輸物品的;
6.強行登占、攔截航空器,強行闖入或衝擊航空器駕駛艙、跑道和機坪的;
7.妨礙或煽動他人妨礙機組、安檢、值機等民航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實施或威脅實施人身攻擊的;
8.強佔座位、行李架,打架鬥毆、尋釁滋事,故意損壞、盜竊、擅自開啟航空器或航空設施設備等擾亂客艙秩序的;
9.在航空器內使用明火、吸煙、違規使用電子設備,不聽勸阻的;
10.在航空器內盜竊他人物品的。
4.隨身攜帶或托運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危險品、違禁品和管制物品的;
5、在隨身攜帶或托運行李中故意藏匿國家規定以外屬於民航禁止、限制運輸物品的;
6.強行登占、攔截航空器,強行闖入或衝擊航空器駕駛艙、跑道和機坪的;
7.妨礙或煽動他人妨礙機組、安檢、值機等民航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實施或威脅實施人身攻擊的;
8.強佔座位、行李架,打架鬥毆、尋釁滋事,故意損壞、盜竊、擅自開啟航空器或航空設施設備等擾亂客艙秩序的;
9.在航空器內使用明火、吸煙、違規使用電子設備,不聽勸阻的;
10.在航空器內盜竊他人物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