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於1963年, 經歷了兩次婚姻, 失敗的原因卻如出一轍。
我的家庭背景比較好, 父母很早就來到深圳機關工作, 我後來也從內地調到深圳成為一名公務員。 我孩子的父親比我來得晚了幾年, 因為憑他自己的本事, 還無法調到深圳工作, 後來, 我動用了家庭所有的關係, 終於給他安排了一個比較好的位置。
也許因為這樣一件事吧, 嚴重挫傷了男人的自尊。 他在單位, 經常會有人說他娶了一個好老婆, 難聽一點的則直接議論他“靠老婆”。 他為此感到十分憋悶, 我是個溫良謙和的女人, 知道他很在意這件事,
有朋友為此氣憤不已, 說這個男人過河拆橋。 可我不恨他, 恨他幹什麼呢?大家在一起生活本身就是緣分, 如果緣分盡了, 還要恨他, 痛的卻是自己。 1993年, 我們離婚之後, 就直接斷了聯繫, 兒子一直由我來撫養。 聽說, 他又有了孩子, 我不想去打擾他平靜的生活, 到現在我也沒怨過他。
我離婚的時候, 兒子才8歲, 我靠自己的力量撫養兒子。 好在兒子是個非常懂事、貼心的孩子, 他的天真、快樂能夠彌合我內心的傷痕。
2003年, 我遇到了生命中的第二個男人, 他比我小11歲。 從一開始, 我就有這樣的心理預期, 因為年齡的差異, 我們要走到一起肯定是很艱難的, 我也把自己的想法清清楚楚地告訴了他。 他知道我所有的經歷, 並堅信年齡不是問題, 只要兩個人相愛, 什麼難題都可以解決。
相處了兩年後, 他率先提出了結婚, 我開始不同意, 但他一定要堅持。 後來, 我們在背負著很多壓力的情況下結婚了, 他的親人、我的親人, 開始都以極其強烈的態度反對我們的結合, 但在我們結婚後, 也漸漸接納了我們。
對這個男人,
本來, 我是有能力再買套新房子的, 但是, 為了照顧他的面子, 我一直沒敢實施行動。 這5年來, 家裡的經濟全都是由我來負責的, 他因為要考律師, 辭職專門在家學習, 去年他的律考終於通過了, 我感到特別欣慰。
通過律考後, 他仍然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 從去年到現在, 一直比較苦悶。 今年年初, 他對我說, 要離開我了。 我問他, 為什麼。 他說, 我對他的幫助他會一直很感激, 他有難言之隱, 也是不得已。 聽了他的話, 我知道他的難言之隱是什麼, 其實就是我給他造成的壓力。
對於他的請求, 我平靜地答應了。 到了我這個年齡, 沒有什麼吵和鬧的, 既然他覺得和我在一起已經感覺不到幸福, 現在他要離開, 我也會讓他離開, 兩個人硬扯著是沒有任何意思的。 但我想想自己, 內心就會覺得很痛很痛, 是不是, 有一種好, 男人是無法承受的呢?我的好,
我是一個守著傳統、本分的女人, 渴望一段堅定、持久的婚姻, 可到最後, 都如鏡中花、水中月, 又是一場空。 我終於明白, 憑藉一個女人的力量來挑戰約定俗成的東西, 實在是太自不量力了, 到最後, 只能是自己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