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利息、無抵押、不扣車”,
這樣的“汽車抵押貸款”看起來很誘人,
重慶市民李某動心了,
讓他始料未及的是,
他遭遇到了“套路貸”,
損失達20余萬元。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檢察院近日以涉嫌敲詐勒索罪依法批捕該市首例“套路貸”案件17名犯罪嫌疑人。
去年4月,
李某急需用錢,
以其名下的一輛奧迪汽車向某汽車抵押貸款公司辦理貸款。
雙方簽訂一系列借款合同,
約定借款60萬元。
該公司以風險擔保金、後期管理費、放款手續費、資料管理費、利息的名義在李某應得貸款金額中扣除17.5萬餘元,
在簽訂貸款合同前,
又以“對貸款資質進行考察”為由收取李某好處費近1萬元。
約定的60萬元貸款,
李某實際只拿到了42.5萬元。
李某按照約定在前兩期還款35萬元給公司後,
該公司違反“不扣車”約定,
以安裝GPS為由控制了李某的汽車,
並在李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汽車開走。
該公司以拒不還車為要脅,
要求李某償還貸款及支付手續費。
李某被迫償還剩餘25萬元貸款,
並支付近2萬元手續費贖回汽車。
整個過程中,
李某損失20余萬元。
2017年起,
重慶公安機關不斷接到群眾舉報,
稱該家汽車抵押貸款公司存在違法行為。
經過偵查,
一個利用車輛抵押貸款進行“套路貸”的犯罪團夥浮出水面。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
犯罪團夥以汽車服務公司的名義對外發放所謂“汽車抵押貸款”,
宣稱“低利息、無抵押、不扣車”,
刻意尋找征信差、急需用錢,
在其它金融機構難以貸到款的被害人。
通過騙取被害人簽訂一系列“陷阱”合同,
以收取風險擔保金、後期管理費、GPS安裝費、放款手續費等費用的形式從應發貸款中扣除相應金額,
被害人實際只能領取到約定貸款金額的70%。
簽訂合同後,
犯罪嫌疑人以“給被害人汽車安裝GPS方便公司定位”的名義,
私自配備汽車鑰匙,
為後期控制被害人汽車並以車相要脅要錢提供方便。
短短數月,
該案受害人達百余人。
在民間借貸糾紛中,
有不少“套路貸”的影子。
在看似合法的借貸關係之中,
深埋著重重套路。
“套路貸”是一種新型犯罪手法,
該如何提防?辦案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
一定要通過合法平臺進行借貸,
仔細閱讀相應合同條款,
遇到“霸王條款”,
比如借款合同中附帶的利率過高、到手現金“打折”、高額罰息、利滾利等條款,
要堅決拒絕。
在與貸款公司打交道時要收集相關證據資訊,
比如對方身份資訊、借款合同、銀行交易明細、還款憑證等。
一旦受到言語及人身威脅時,
及時報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