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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是假 套錢是真——重慶查處“套路貸”案 17人以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批捕

“低利息、無抵押、不扣車”, 這樣的“汽車抵押貸款”看起來很誘人, 重慶市民李某動心了, 讓他始料未及的是, 他遭遇到了“套路貸”, 損失達20余萬元。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檢察院近日以涉嫌敲詐勒索罪依法批捕該市首例“套路貸”案件17名犯罪嫌疑人。

去年4月, 李某急需用錢, 以其名下的一輛奧迪汽車向某汽車抵押貸款公司辦理貸款。 雙方簽訂一系列借款合同, 約定借款60萬元。 該公司以風險擔保金、後期管理費、放款手續費、資料管理費、利息的名義在李某應得貸款金額中扣除17.5萬餘元, 在簽訂貸款合同前, 又以“對貸款資質進行考察”為由收取李某好處費近1萬元。

約定的60萬元貸款, 李某實際只拿到了42.5萬元。 李某按照約定在前兩期還款35萬元給公司後, 該公司違反“不扣車”約定, 以安裝GPS為由控制了李某的汽車, 並在李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汽車開走。 該公司以拒不還車為要脅, 要求李某償還貸款及支付手續費。 李某被迫償還剩餘25萬元貸款, 並支付近2萬元手續費贖回汽車。 整個過程中, 李某損失20余萬元。

2017年起, 重慶公安機關不斷接到群眾舉報, 稱該家汽車抵押貸款公司存在違法行為。 經過偵查, 一個利用車輛抵押貸款進行“套路貸”的犯罪團夥浮出水面。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 犯罪團夥以汽車服務公司的名義對外發放所謂“汽車抵押貸款”,

宣稱“低利息、無抵押、不扣車”, 刻意尋找征信差、急需用錢, 在其它金融機構難以貸到款的被害人。 通過騙取被害人簽訂一系列“陷阱”合同, 以收取風險擔保金、後期管理費、GPS安裝費、放款手續費等費用的形式從應發貸款中扣除相應金額, 被害人實際只能領取到約定貸款金額的70%。 簽訂合同後, 犯罪嫌疑人以“給被害人汽車安裝GPS方便公司定位”的名義, 私自配備汽車鑰匙, 為後期控制被害人汽車並以車相要脅要錢提供方便。 短短數月, 該案受害人達百余人。

在民間借貸糾紛中, 有不少“套路貸”的影子。 在看似合法的借貸關係之中, 深埋著重重套路。

“套路貸”是一種新型犯罪手法, 該如何提防?辦案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 一定要通過合法平臺進行借貸,

仔細閱讀相應合同條款, 遇到“霸王條款”, 比如借款合同中附帶的利率過高、到手現金“打折”、高額罰息、利滾利等條款, 要堅決拒絕。 在與貸款公司打交道時要收集相關證據資訊, 比如對方身份資訊、借款合同、銀行交易明細、還款憑證等。 一旦受到言語及人身威脅時, 及時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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