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 維護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安全, 根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審批辦法》《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要求通則》等法規規章和我部《2018年獸醫工作要點》, 決定組織開展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專項檢查。 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則與目標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 緊緊圍繞“防風險、保安全、促發展”目標, 按照“統一標準、屬地負責、全面排查、重點管控”的工作原則,
二、檢查範圍
從事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實驗室, 包括獸醫系統、教學科研單位、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獸用生物製品生產企業、大型養殖企業及動物診療機構等單位的相關實驗室。
三、檢查內容
實驗室建設和運行情況;實驗室生物安全性群組織機構情況;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責任制和有關規章制度落實情況;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實驗室從事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情況;實驗室應急預案制定和實施情況;菌(毒)種和樣本保存、銷毀情況;實驗室工作人員生物安全知識培訓情況;實驗室各類記錄和檔案。
檢查內容詳見《2018年全國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檢查表》(附件1)。
四、檢查形式及時間安排
(一)實驗室自查(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 由各省級獸醫主管部門組織本轄區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的設立單位對照檢查內容對實驗室進行自查, 按要求填報檢查表, 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和方案, 將自查總結和自查情況匯總表逐級上報至省級獸醫主管部門。
(二)集中抽查(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 由各省級獸醫主管部門組織對本轄區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開展現場核查,
我部獸醫局將根據工作需要, 會同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派員參加省裡組織的抽查工作, 並隨機對生物安全三級及四級實驗室進行專門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獸醫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實驗室生物安全工作, 明確專人負責上述檢查工作, 於4月20日前將連絡人有關資訊(附件3)報送我部獸醫局,
(二)精心組織實施。 各地獸醫主管部門要在我部檢查方案的基礎上, 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工作方案, 細化時間安排和工作措施, 明確責任制, 確保檢查工作順利開展。 自查內容可在本通知所列內容上適當增加。
(三)認真總結分析。 各地獸醫主管部門要及時總結生物安全檢查工作情況, 分析存在問題, 提出工作建議, 及時完善全國獸醫實驗室資訊管理系統中本轄區相關資料資訊, 並於8月31日前將自查總結及匯總表(附件2)和集中抽檢情況總結報至我部獸醫局, 同時抄送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六、其他事項
(一)聯繫方式
農業農村部獸醫局
連絡人:邵華莎
電 話:010—59191853
郵 箱: xmjwjch@agri.gov.cn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南裡11號(郵編:100125)
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連絡人:劉 偉 金 萍
電 話:010—59194423, 59194179
郵 箱:syscadc@126.com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麥子店街20號樓(郵編:100125)
(二)檔下載
檔中涉及的附件電子版可從公共郵箱收件箱下載, 帳號:syscadc4346@126.com, 密碼:syscadc。
附件:1.2018年全國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檢查表
2.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生物安全實驗室自查情況匯總表
3.生物安全專項檢查連絡人資訊表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