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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同意河北省開展牛羊屠宰檢疫加施檢疫驗訖標誌試點工作的函

河北省農業廳:

你廳《關於牛羊屠宰檢疫加施驗訖標誌的請示》(冀農業醫呈〔2018〕4號)收悉。 經研究, 同意你省在部分牛羊屠宰企業, 開展塑膠卡環式檢疫驗訖標誌代替檢疫驗訖印章試點工作。 具體意見如下:

一、對經屠宰檢疫合格, 具有完整包裝(包裝箱或包裝袋)的牛羊產品, 繼續加施我部統一設計的動物檢疫標誌。

二、對經屠宰檢疫合格的牛羊胴體、二分體、四分體, 加施塑膠卡環式檢疫驗訖標誌代替檢疫驗訖印章。 檢疫驗訖標誌所用材料應為無毒、無異味、無刺激、無污染的食品級聚丙烯, 不影響牛羊產品品質安全。

三、創新牛羊屠宰監管方式。 官方獸醫出具檢疫證明時, 應當將塑膠卡環式檢疫驗訖標誌編碼標注在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產品A、產品B)備註欄, 確保證物合一, 實現可追溯管理。 檢疫驗訖標誌由官方獸醫負責保管, 可根據屠宰檢疫合格的牛羊數量即時核定發放、在官方獸醫監督下由企業人員具體加施檢疫驗訖標誌。

請你廳及時總結牛羊屠宰檢疫加施檢疫驗訖標誌的試點情況, 並將有關問題和建議報我部獸醫局。

附件:河北省牛羊肉檢疫驗訖標誌式樣及標注說明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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