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天津困難殘疾人享“水電氣”補貼 三種途徑受理申請

原標題:困難殘疾人享“水電氣”補貼

申請材料

殘疾人本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落實今年20項民心工程的又一項惠民政策昨日正式出臺。 從市殘聯獲悉, 我市將為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殘疾人發放水、電、燃氣補貼, 從下月起, 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以通過三種途徑進行申請。

根據《關於建立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殘疾人生活用水、電、燃氣補貼制度的通知》要求, 補貼物件為享受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殘疾人。 補貼標準:對符合條件的困難殘疾人, 按照每年每人24立方米生活用水、180千瓦時生活用電、24立方米生活用氣(根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佈的居民用水、電、燃氣價格:生活用水4.9元/立方米,

生活用電0.49元/千瓦時, 生活用燃氣2.4元/立方米)標準, 按月核定按年發放水電氣補貼。

據介紹, 今年是補貼發放的第一年, 分三個階段進行:5月至7月申請審核發放補貼;9月至11月, 辦理下半年的申請審核發放工作;12月1日至25日受理當月新增申請, 經審批後於下年度1月份補發。 逾期未提出申請當年不再享受補貼。 從明年起, 對於新增的符合條件的困難殘疾人, 每年9月至11月, 可以提出申請。 每年11月, 補貼資金以社會化方式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撥付到補貼對象的帳戶, 由補貼對象自行領取。

市殘聯相關負責人介紹, 為了保障補貼發放公平、公正,

我市將建立補貼物件動態管理機制, 各區殘聯在次年發放補貼前, 通過業務系統對上年度補貼物件與當年持殘疾人證情況和享受社會救助狀況變化進行系統比對核查。 各街道(鄉、鎮)殘聯通過認定核查, 對符合條件的補貼物件通過管理系統提交續發申請, 經區殘聯批准補貼物件繼續享受補貼, 經系統核查發現以下情況的, 停發補貼:戶籍從我市遷出或註銷的;在殘疾人證管理系統中顯示“登出”狀態的;退出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低收入家庭救助的;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被勞動教養期間的;其他不符合領取條件的。 (韓雯 實習生 陳玉琪)

(責編:孫曉川、王浩)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