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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淨土」製造傳播“鎮領導貪污受賄被抓”謠言者被行拘!

近日, 開發區公安分局依法快速查處一起網路散佈謠言案, 違法嫌疑人袁某(王快鎮王快村人, 男, 44歲)被依法行政拘留。

事情是這樣的......

2018年4月8日10時許, 王快派出所接王快鎮政府工作人員報案稱, 4月7日晚, 在微信群和朋友圈廣為流傳王快鎮政府主要領導党某某因貪污受賄被抓的資訊, 很多群眾到鎮政府求證此事, 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接警後, 王快派出所立即安排專門警力迅速展開調查。

經查實, 該微信傳播內容確系謠言, 網傳的該領導正在外地出差進行招商。 在分局網安大隊的支持下, 很快鎖定造謠者袁某, 遂將其傳喚至派出所。 袁某到案後, 對散佈謠言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並稱系酒後所為。

目前, 涉嫌利用網路散佈謠言的袁某已被開發區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公安機關正告廣大線民:網路非法外之地, 不當言論觸犯法律嚴懲不怠;言論有自由, 社會有規則, 國家有法律;文明上網, 依法用網。

警方提示

廣大線民要自覺抵制網路謠言, 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公安機關對利用互聯網編造傳播虛假資訊、發佈違規內容、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 將依法嚴肅查處, 構成犯罪的, 將依據《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佈謠言, 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 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九十一條規定,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 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 或者明知是虛假資訊, 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 嚴重擾亂秩序的,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 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投稿郵箱:xtgongan90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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