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某上市公司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利益, 形成穩定的經營者團隊, 保證公司的長遠發展,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的中高層管理人員, 包括: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監、副總監、銷售副總助理、各部門正副經理以及其他總經理(或董事長)認定可享受年薪制的員工。

第三條:公司中層以上(含中層)管理人員實行聘任制, 每屆任期3年, 可連聘連任。

第四條: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薪酬實行年薪制。

第五條:中高層管理人員薪酬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 基本年薪;

2、 績效年薪;

3、 獎勵年薪;

4、 法定福利和保險;

5、 特別福利保險計畫;

6、 總裁特別獎勵或總經理特別獎勵;

7、 中高層經理人持股計畫(另行規定)。

第二章:薪酬管理辦法

第一條:基本年薪(下限年薪):

1、 以上年度實際年薪總額(基本年薪+績效年薪)的60-70%作為本年度基本年薪, 按月核發(見附表二);

2、 基本年薪的初始核定以工作評價、勞動力市場價格、公司人力資源政策為基礎;

3、 新聘(或新晉升)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基本年薪按照公司現行標準進行核定;

4、 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後可以隨時進行調整。

第二條:績效年薪:

1、 在年度結束後, 根據考核評價結果進行核定, 在次年春節前一次性核發(見附表二);

2、 任現職不滿一年者按實際任職時間進行核定。

第三條:獎勵年薪(年終獎金):在年度結束後, 根據公司業績和考核評價結果進行核定, 標準為:

1、 董事長(第一層經理人), 為年薪總額的60%—70%;

2、 總經理(第二層經理人), 為年薪總額的50%—60%;

3、 公司副總經理及其他第三層(或相當)經理人, 為年薪總額的40%—50%;

4、 正副總監、總經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層(或相當)經理人, 為年薪總額的30%—40%;

5、 部門正副經理、銷售副總助理及其他第五層(或相當)經理人, 為年薪總額的20%—30%。

第四條:年薪制人員的獎勵年薪, 一律延期半年發放, 凡發生以下情況者, 均考慮停發、緩發或減發:

1、 違反公司政策、規定嚴重者;

2、 辭職或辭退者;

3、 以往工作中未發現問題, 但對當前公司業績帶來不利影響者;

4、 其他董事長或總經理認為有必要停發、緩發或減發的情況;

5、 第三層以下(含第三層)經理人考核年薪發放的決定權在總經理, 其他各層經理人考核年薪發放的決定權在董事長。

第五條:總裁特別獎勵, 由董事長確定, 于次年度春節前一次性發放;總經理特別獎勵, 由總經理確定, 于次年度春節前一次性發放。

第六條:享受年薪制的人員, 不享有加班工資。

第三章:福利保險

第一條:年薪制人員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和保險, 其享受內容和享受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條:年薪制人員可享受特別福利保險, 但公司若發生經濟效益滑坡或其他重大事件, 經董事會研究批准後, 可停止支付。

第三條:終生健康險:

1、 以年度為單位進行核定,

每任職滿十二月, 發放一年的終生健康險;

2、 享受條件:任滿一年, 考核成績在良好以上者;

3、 董事長(第一層經理人)為萬保額;

4、 總經理(第二層經理人), 為萬保額;

5、 公司副總經理及第三層(或相當)經理人, 為萬保額;

6、 正副總監、總經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層(或相當)經理人, 為萬保額;

7、 部門正副經理、銷售副總助理及其他第五層(或相當)經理人, 為萬保額;

第四條:國內外進修:

1、 董事長(第一層經理人)、總經理(第二層經理人)任滿一屆, 考核結果良好及以上, 可享受國內外中長期進修;

2、 副總經理及其他第三層(或相當)經理人任滿一屆, 考核結果良好及以上, 可享受國內外短期進修;任滿兩屆, 考核結果良好及以上, 可享受國內外中長期進修;董事長或總經理認為必要者,

可不受此規定限制;

3、 正副總監、總經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層(或相當)經理人、部門正副經理、銷售副總助理及其他第五層(或相當)經理人任滿兩屆, 考核結果良好及以上, 可享受國內外短期或中長期進修;董事長或總經理認為必要者, 可不受此規定限制;

4、 以上條件均為必要條件, 是否執行根據公司具體情況進行安排。

第五條:一次性退職金:

1、董事長(第一層經理人)享受條件為任滿一屆以上, 考核結果良好以上, 其標準為:

享受標準 = 最後年度年薪總額 *(1 + 實際任職年限/10)* 1.0

2、總經理(第二層經理人)享受條件為任滿一屆以上, 考核結果良好以上, 其標準為:

享受標準 =最後年度年薪總額 *(1 + 實際任職年限/10)* 0.9

3、副總經理及其他第三層(或相當)經理人享受條件為任滿一屆以上, 考核結果良好以上,其標準為:

享受標準 = 最後年度年薪總額 *(1 + 實際任職年限/10)* 0.7

4、正副總監、總經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層(或相當)經理人享受條件為任滿一屆以上,考核結果良好以上,其標準為:

享受標準 = 最後年度年薪總額 *(1 + 實際任職年限/10)* 0.6

5、部門正副經理、銷售副總助理及其他第五層(或相當)經理人享受條件為任滿一屆以上,考核結果良好以上,其標準為:

享受標準 = 最後年度年薪總額 *(1 + 實際任職年限/10)* 0.5

6、一次性退職金在任職期滿後,一次性發放;

7、任職未符合上述期限規定要求,由於工作調動原因等離任,且考核結果良好以上者,按實際任職年限核發退職金。

第六條:工作地在公司本部的中高層管理人員,福利住房按公司原住房分配制度執行。

第七條:工作地在公司本部以外的中高層管理人員享受福利住房:

1、 任期滿一屆以上者,可享受福利住房;具體規定為:任期滿一屆,公司提供40%房款作為首付款;任期滿兩屆,公司提供其餘60%房款;該款項不直接發放給個人,由公司直接支付給房地產商。

2、 購房標準:第三層經理人及以上(相當)為120平方米;第三層經理人以下(相當)為100平方米;

3、 福利住房房價不得超過山東省中高級商品房平均房價。具體標準為:4000元/平方米。

4、 以上標準為最高限額,所購住房低於購房標準者,剩餘款項不發放給個人,超過購房標準者,超標部分房款自付。

5、 福利住房產權歸購房者個人,所有相關責任購房者自負。

6、 住房福利計畫自聘用之日開始生效,自任職滿一屆開始執行。

7、 任期未滿一屆者,不享受此福利。

8、 任職不滿一屆,由於工作調動原因等離任,且考核結果良好以上者,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可以按實際任職年限進行核算。

9、 任同一層次職務二屆以上(不含)者不重複享受福利住房。

第八條:其他特別福利與保險計畫,根據公司效益和實際情況另行規定。

第九條:特殊福利計畫的執行,以國家相關財稅制度為依據列支。

第十條:因企業重組、並購等非個人因素造成職位喪失或職位下降者,根據任職年限按比例提前執行上述計畫。

第十一條:對於公司目前中高層現職中,經考核不具備任職資格,但對企業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者,如服從公司統一安排,離開現任職務,可以在本制度執行的同時,提前執行特別福利計畫,同時,授予“企業功勳”光榮稱號。具體標準將根據現職進行核定。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本規定未盡事項,另行規定或參見其他規定的相應條款。

第二條:本規定的解釋權在人力資源部。

第三條:本規定自董事會核准、股東大會通過後頒佈執行,修改時亦同。

______公司

二零零 年 月 日

附表一: 中高層經理人薪酬結構

公司董事長(第一層經理人)

基本年薪

公司董事會核定,按月發放。

績效年薪

公司董事會核定,按年發放。

獎勵年薪

公司董事會核定,延期半年發放。

特別福利計畫

享受標準

享受條件

1、 萬終身險;

2、國內外中長期進修;

3、一次性退職金;

4、福利住房

1、任滿一年,業績優良;

2、任滿一屆,業績優良;

3、任滿一屆,業績優良;

4、任滿一屆,業績優良;

執行:

2、 國內外培訓:享有帶薪培訓的權利,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進行安排。

3、 退職金:退職後一次性給付。具體執行另行規定。

4、 福利住房:任滿一屆後開始執行。

總經理(第二層經理人)

基本年薪

董事長核定,報公司董事會,按月發放。

績效年薪

董事長核定,報公司董事會,按年發放。

獎勵年薪

董事長核定,報公司董事會,延期半年發放。

總裁特別獎

董事長核定,報公司董事會,按年發放。

特別福利計畫

享受標準

享受條件

1、 萬終身險;

2、國內外中長期進修;

3、一次性退職金;

4、福利住房:

1、任滿一年,業績優良;

2、任滿一屆,業績優良;

3、任滿一屆,業績優良;

4、任滿一屆,業績優良;

執行:

2、國內外培訓:享有帶薪培訓的權利,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進行安排。

3、退職金:退職後一次性給付。具體執行另行規定。

4、福利住房:任滿一屆後開始執行。

公司副總(第三層經理人)

基本年薪

總經理核定,報公司董事會,按月發放。

績效年薪

總經理核定,報公司董事會,按月發放。

獎勵年薪

總經理核定,報公司董事會,延期半年發放。

總經理特別獎

總經理核定,報公司董事會,按年發放。

特別福利計畫

享受標準

享受條件

1、 萬終身險;

2、國內外中長期進修;

3、一次性退職金;

4、福利住房:

1、任滿一年,業績優良;

2、任滿兩屆,業績優良;

3、任滿一屆,業績優良;

4、任滿一屆,業績優良

執行:

2、國內外培訓:享有帶薪培訓的權利,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進行安排。

3、退職金:退職後一次性給付。具體執行另行規定。

4、福利住房:任滿一屆後開始執行。

總監、副總監、總經理助理(第四層經理人)

基本年薪

總經理核定,報公司董事會,按月發放。

績效年薪

總經理核定,報公司董事會,按年發放。

獎勵年薪

總經理核定,報公司董事會,延期半年發放。

總經理特別獎

總經理核定,報公司董事會,按年發放。

特別福利計畫

享受標準

享受條件

1、 萬終身險;

2、國內外中長期進修;

3、一次性退職金;

4、福利住房:

1、任滿一年,業績優良;

2、任滿兩屆,業績優良;

3、任滿一屆,業績優良;

4、任滿一屆,業績優良;

執行:

2、國內外培訓:享有帶薪培訓的權利,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進行安排。

3、退職金:退職後一次性給付。具體執行另行規定。

4、福利住房:任滿一屆後開始執行。

部門正副經理、銷售副總助理(第五層經理人)

基本年薪

總經理核定,報公司董事會,按月發放。

績效年薪

總經理核定,報公司董事會,按年發放。

獎勵年薪

總經理核定,報公司董事會,延期半年發放。

總經理特別獎

總經理核定,報公司董事會,按年發放。

特別福利計畫

享受標準

享受條件

1、 萬終身險;

2、國內外中長期進修;

3、一次性退職金;

4、福利住房:

1、任滿一年,業績優良;

2、任滿兩屆,業績優良;

3、任滿一屆,業績優良;

4、任滿一屆,業績優良;

執行:

2、國內外培訓:享有帶薪培訓的權利,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進行安排。

3、退職金:退職後一次性給付。具體執行另行規定。

4、福利住房:任滿一屆後開始執行。

特別執行說明

1、 工作地在公司本部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其福利住房按公司原住房分配制度執行。

2、 其他總裁、總經理認為可以享受年薪制的高級技術和專業人員根據具體情況執行不同層次經理人年薪待遇。

3、集團副總可參照股份公司相關崗位(職位)執行。

4、對於公司目前中高層現職中,經考核不具備任職資格,但對企業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經本人同意,在本制度執行的同時,提前執行特別福利計畫。同時,授予“企業功勳”光榮稱號。具體標準將根據現職進行核定。

5、因企業重組、並購等非個人因素造成職位喪失,或職位下降,將根據任職年限按比例提前執行上述計畫。

附表二: 年薪一覽表

排序

職務名稱

對比

係數

等級

年薪總額

基本

年薪

績效

年薪

1

1.00

一級

二級

三級

2

1.20

一級

二級

三級

3

1.50

一級

二級

三級

4

2.00

一級

二級

三級

5

3.00

一級

二級

三級

6

5.00

一級

二級

三級

注:

該崗位對比係數*考核係數

各崗位績效年薪 = × 績效年薪總額

∑(對比係數*考核係數)

其中,考核年薪總額按當年銷售總額一定比例提取;

考核結果與考核係數對應關係:

考核結果

優秀

優良

良好

考核係數

1

0.8

0.6

考核結果良好以上,其標準為:

享受標準 = 最後年度年薪總額 *(1 + 實際任職年限/10)* 0.7

4、正副總監、總經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層(或相當)經理人享受條件為任滿一屆以上,考核結果良好以上,其標準為:

享受標準 = 最後年度年薪總額 *(1 + 實際任職年限/10)* 0.6

5、部門正副經理、銷售副總助理及其他第五層(或相當)經理人享受條件為任滿一屆以上,考核結果良好以上,其標準為:

享受標準 = 最後年度年薪總額 *(1 + 實際任職年限/10)* 0.5

6、一次性退職金在任職期滿後,一次性發放;

7、任職未符合上述期限規定要求,由於工作調動原因等離任,且考核結果良好以上者,按實際任職年限核發退職金。

第六條:工作地在公司本部的中高層管理人員,福利住房按公司原住房分配制度執行。

第七條:工作地在公司本部以外的中高層管理人員享受福利住房:

1、 任期滿一屆以上者,可享受福利住房;具體規定為:任期滿一屆,公司提供40%房款作為首付款;任期滿兩屆,公司提供其餘60%房款;該款項不直接發放給個人,由公司直接支付給房地產商。

2、 購房標準:第三層經理人及以上(相當)為120平方米;第三層經理人以下(相當)為100平方米;

3、 福利住房房價不得超過山東省中高級商品房平均房價。具體標準為:4000元/平方米。

4、 以上標準為最高限額,所購住房低於購房標準者,剩餘款項不發放給個人,超過購房標準者,超標部分房款自付。

5、 福利住房產權歸購房者個人,所有相關責任購房者自負。

6、 住房福利計畫自聘用之日開始生效,自任職滿一屆開始執行。

7、 任期未滿一屆者,不享受此福利。

8、 任職不滿一屆,由於工作調動原因等離任,且考核結果良好以上者,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可以按實際任職年限進行核算。

9、 任同一層次職務二屆以上(不含)者不重複享受福利住房。

第八條:其他特別福利與保險計畫,根據公司效益和實際情況另行規定。

第九條:特殊福利計畫的執行,以國家相關財稅制度為依據列支。

第十條:因企業重組、並購等非個人因素造成職位喪失或職位下降者,根據任職年限按比例提前執行上述計畫。

第十一條:對於公司目前中高層現職中,經考核不具備任職資格,但對企業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者,如服從公司統一安排,離開現任職務,可以在本制度執行的同時,提前執行特別福利計畫,同時,授予“企業功勳”光榮稱號。具體標準將根據現職進行核定。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本規定未盡事項,另行規定或參見其他規定的相應條款。

第二條:本規定的解釋權在人力資源部。

第三條:本規定自董事會核准、股東大會通過後頒佈執行,修改時亦同。

______公司

二零零 年 月 日

附表一: 中高層經理人薪酬結構

公司董事長(第一層經理人)

基本年薪

公司董事會核定,按月發放。

績效年薪

公司董事會核定,按年發放。

獎勵年薪

公司董事會核定,延期半年發放。

特別福利計畫

享受標準

享受條件

1、 萬終身險;

2、國內外中長期進修;

3、一次性退職金;

4、福利住房

1、任滿一年,業績優良;

2、任滿一屆,業績優良;

3、任滿一屆,業績優良;

4、任滿一屆,業績優良;

執行:

2、 國內外培訓:享有帶薪培訓的權利,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進行安排。

3、 退職金:退職後一次性給付。具體執行另行規定。

4、 福利住房:任滿一屆後開始執行。

總經理(第二層經理人)

基本年薪

董事長核定,報公司董事會,按月發放。

績效年薪

董事長核定,報公司董事會,按年發放。

獎勵年薪

董事長核定,報公司董事會,延期半年發放。

總裁特別獎

董事長核定,報公司董事會,按年發放。

特別福利計畫

享受標準

享受條件

1、 萬終身險;

2、國內外中長期進修;

3、一次性退職金;

4、福利住房:

1、任滿一年,業績優良;

2、任滿一屆,業績優良;

3、任滿一屆,業績優良;

4、任滿一屆,業績優良;

執行:

2、國內外培訓:享有帶薪培訓的權利,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進行安排。

3、退職金:退職後一次性給付。具體執行另行規定。

4、福利住房:任滿一屆後開始執行。

公司副總(第三層經理人)

基本年薪

總經理核定,報公司董事會,按月發放。

績效年薪

總經理核定,報公司董事會,按月發放。

獎勵年薪

總經理核定,報公司董事會,延期半年發放。

總經理特別獎

總經理核定,報公司董事會,按年發放。

特別福利計畫

享受標準

享受條件

1、 萬終身險;

2、國內外中長期進修;

3、一次性退職金;

4、福利住房:

1、任滿一年,業績優良;

2、任滿兩屆,業績優良;

3、任滿一屆,業績優良;

4、任滿一屆,業績優良

執行:

2、國內外培訓:享有帶薪培訓的權利,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進行安排。

3、退職金:退職後一次性給付。具體執行另行規定。

4、福利住房:任滿一屆後開始執行。

總監、副總監、總經理助理(第四層經理人)

基本年薪

總經理核定,報公司董事會,按月發放。

績效年薪

總經理核定,報公司董事會,按年發放。

獎勵年薪

總經理核定,報公司董事會,延期半年發放。

總經理特別獎

總經理核定,報公司董事會,按年發放。

特別福利計畫

享受標準

享受條件

1、 萬終身險;

2、國內外中長期進修;

3、一次性退職金;

4、福利住房:

1、任滿一年,業績優良;

2、任滿兩屆,業績優良;

3、任滿一屆,業績優良;

4、任滿一屆,業績優良;

執行:

2、國內外培訓:享有帶薪培訓的權利,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進行安排。

3、退職金:退職後一次性給付。具體執行另行規定。

4、福利住房:任滿一屆後開始執行。

部門正副經理、銷售副總助理(第五層經理人)

基本年薪

總經理核定,報公司董事會,按月發放。

績效年薪

總經理核定,報公司董事會,按年發放。

獎勵年薪

總經理核定,報公司董事會,延期半年發放。

總經理特別獎

總經理核定,報公司董事會,按年發放。

特別福利計畫

享受標準

享受條件

1、 萬終身險;

2、國內外中長期進修;

3、一次性退職金;

4、福利住房:

1、任滿一年,業績優良;

2、任滿兩屆,業績優良;

3、任滿一屆,業績優良;

4、任滿一屆,業績優良;

執行:

2、國內外培訓:享有帶薪培訓的權利,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進行安排。

3、退職金:退職後一次性給付。具體執行另行規定。

4、福利住房:任滿一屆後開始執行。

特別執行說明

1、 工作地在公司本部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其福利住房按公司原住房分配制度執行。

2、 其他總裁、總經理認為可以享受年薪制的高級技術和專業人員根據具體情況執行不同層次經理人年薪待遇。

3、集團副總可參照股份公司相關崗位(職位)執行。

4、對於公司目前中高層現職中,經考核不具備任職資格,但對企業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經本人同意,在本制度執行的同時,提前執行特別福利計畫。同時,授予“企業功勳”光榮稱號。具體標準將根據現職進行核定。

5、因企業重組、並購等非個人因素造成職位喪失,或職位下降,將根據任職年限按比例提前執行上述計畫。

附表二: 年薪一覽表

排序

職務名稱

對比

係數

等級

年薪總額

基本

年薪

績效

年薪

1

1.00

一級

二級

三級

2

1.20

一級

二級

三級

3

1.50

一級

二級

三級

4

2.00

一級

二級

三級

5

3.00

一級

二級

三級

6

5.00

一級

二級

三級

注:

該崗位對比係數*考核係數

各崗位績效年薪 = × 績效年薪總額

∑(對比係數*考核係數)

其中,考核年薪總額按當年銷售總額一定比例提取;

考核結果與考核係數對應關係:

考核結果

優秀

優良

良好

考核係數

1

0.8

0.6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