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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組建設管理辦法

班組建設工作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各基層班組的思想、組織、業務建設工作, 明確班組建設工作的職責、內容、要求和年度目標, 健全檢查、考核、激勵機制, 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二章 工作目標

第三條 集團公司班組建設以安全生產、服務品質、民主管理、素質提升為切入點, 以開展“安康杯”和“創爭”活動為載體, 積極開展“創爭”和創建“三個一流”活動, 激發員工鑽研業務技術的積極性和努力學習新知識、新技能的熱情, 推進實行科學、有序的生產管理,

實現安全文明生產, 把班組建設成為具有良好政治風氣、善於完成任務, 遵紀守法、團結友愛、文明生產、勤學肯鑽的優秀基層組織, 從而推動集團公司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四條 集團公司班組等級分為“標杆班組”、“優秀班組”、“達標班組”和“不合格班組”。 其中, 年度達標以上班組的比率要達到99%以上。

第三章 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 集團公司成立班組建設工作委員會, 負責班組建設考核、檢查、指導工作, 其成員部門有:集團工會、集團公司黨委辦公室、集團公司辦公室、總調度室、業務部、計財部、人力資源部、安技部。

第六條 班組建設工作委員會下設辦公室, 負責組織班組建設委員會各成員部門專(兼)職工作人員進行班組建設的日常管理、檢查、指導及考核工作,

辦公室地點設在集團工會生產生活女工部。

第七條 班組建設委員會各成員部門要指定兼職工作人員, 按時向集團公司班組建設委員會辦公室提交考核結果。

第八條 各二級單位建立相應的班組建設工作委員會及下屬機構, 設專人專職或專人兼職負責班組建設的日常管理工作, 按時向集團公司班組建設委員會辦公室提交考核結果。

第四章 集團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及相關部室工作職責

第九條 集團高層管理人員

1.將班組建設工作納入集團公司經營目標計畫, 並結合領導任期目標責任制一併考核。

2.組織制定班組建設規劃, 夯實班組建設基礎, 加強班組建設工作的領導、檢查和督促。

3.支援班組建設各項活動, 批准班組建設年度經費。

第十條 集團工會

1. 參與班組建設規劃的制定, 協助落實班組建設任務, 負責班組建設的日常管理工作。

2.開展班組創優達標競賽活動, 培養、樹立先進典型, 總結推廣經驗, 做好評審、表彰、獎勵等具體工作。

3.健全班組民主管理制度, 開展班組民主管理、勞動保護, 反映員工合理要求, 維護員工合法權益。

4. 組織開展班組勞動競賽、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等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

5.發揮工會小組作用, 關心員工物質文化生活, 開展班組建“小家”和互助互濟活動。

6.組織開展班組建設徵文、成果發佈、知識競賽以及工作研討等活動。

第十一條 集團公司黨委辦公室

1.督促搞好班組黨員的組織、思想和作風建設,

發揮黨員在班組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先鋒模範作用。

2. 組織引導班組中的黨員帶頭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集團公司的中心任務, 做好員工思想工作, 發動員工進行文明建設。

3.組織進行調查研究, 瞭解、分析班組建設的狀況, 定期聽取班組建設工作彙報, 組織開展工作研究。

4.組織發動團員、青年員工在班組生產經營活動中發揮突擊攻關作用。

5. 組織指導青年員工學文化、學技術、學管理, 走崗位成才之路。

6.做好青年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有針對性地開展有益、健康的興趣愛好活動。

第十二條 集團公司辦公室

1.配合組織班組建設工作相關會議, 提供、協調會議場地及會務工作。

2.參與班組建設工作督辦,

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班組建設的檢查工作。

第十三條 總調度室負責班組建設中有關生產作業、現場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指導、督促、檢查和考核。

第十四條 業務部負責班組建設中有關貨運品質等方面工作的指導、督促、檢查和考核。

第十五條 計財部負責組織班組建設中經濟核算工作的指導與考核, 並對生產經營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核實。

第十六條 人力資源部

1.負責班組建設中有關勞動力素質、勞動紀律管理、勞動分配管理工作的指導。

2.負責落實兌現班組建設委員會審議通過的對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及二級單位班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考核結果。

第十七條 安技部負責班組建設中有關安全、技術、品質和“三大體系”貫標等方面工作的檢查、指導與考核。

第五章 班組建設工作的指導與考核

第十八條 指導要求

1.集團公司班組建設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每年要對全集團班組建設工作進行調研,並向班組建設委員會提交調研報告。集團公司高管定期聽取班組建設工作情況彙報,指導班組建設工作。每年要在集團公司職工代表大會上對班組建設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2.各二級單位班組建設工作委員會要不定期地進行調研,並提出調研報告。各二級單位領導班子要定期聽取班組建設工作情況彙報,説明解決班組建設工作中的實際問題。每年要在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上對班組建設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3.車間、中隊領導每季度聽取一次班組建設工作情況彙報,並據實研究、指導班組建設工作。

4.各級班組建設委員會和集團公司機關各相關部門必須定期組織對口檢查、指導、考核班組建設工作。

第十九條 考核要求

1.班組建設工作實行三級(集團公司、分公司、科隊)管理,歸口指導。集團公司每季度抽查一次,每半年進行一次集中統一檢查,年底進行驗收、認定。各二級單位每月度抽查一次,每季度進行一次集中檢查,年底驗收、評審、認定。中隊(車間)每週抽查一次,每月度進行檢查、考核。

2.班組建設工作的成績作為各單位工作考評的重要內容之一,列入各單位評先的基礎條件。

3. 班組建設工作指導、檢查、考核、評審的標準,按《青島港集團有限公司班組創優達標考核標準(試行)》(見附件,以下簡稱《考核標準》)執行。

4. “標杆班組”由集團公司負責評審。集團公司每年按照《考核標準》規定的各項指標對二級單位推薦申報的“標杆班組”進行檢查、評審,經評審合格的,由集團公司進行命名表彰。

5.集團公司授權二級單位驗收、評審的“優秀班組”,按照《考核標準》進行考核、命名和表彰,報集團公司班組建設委員會備案。二級單位負責對中隊推薦的“達標班組”進行驗收、評審。

6.各級班組必須建立、健全班組建設工作管理台帳,確保各項驗收、評審順利開展。

第二十條 標杆班組、優秀班組的基本條件

1. 認真執行本單位《班組建設工作實施細則》,全面完成各項生產任務指標。

2. 班組成員崗位標準明確,考核得力,無違法、違紀行為發生,出勤率在95%以上。

3.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完善,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貨運品質管制制度情況良好,生產(工作)無責任事故,雙增雙節、合理化建議活動有成效。

4.班組核算工作規範,台帳記錄完整。

5.嚴格落實設備“五定”管理制度,設備維護責任落實到人,維修保養良好,操作者熟悉設備性能並掌握應知應會知識。

6.堅持開展政治、業務學習,開展家訪談心活動,團結協作,把班組建設成為“安全、文明、民主、和諧”的“職工小家”。

7.遵守職業道德規範,維護社會公德。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政策規定,杜絕計畫外生育事件發生。

第六章 班組建設工作的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一條 獎勵

1.“標杆班組”每年由集團公司批准命名並給予一次性獎勵。

2.“優秀班組”每年由集團公司授權二級單位命名,由二級單位參照“標杆班組”標準給予獎勵。

3.“標杆班組”的獎勵費用由集團公司承擔,“優秀班組”及班組長的獎勵費用由二級單位承擔。

第二十二條 處罰

1.被集團公司和二級單位命名表彰的先進班組要實行動態考核管理,經檢查、複查、考核,評審為“不達標班組”的,該班組人均減發100元,且該班組及其成員年內不得參與任何先進的評選。

2.經二級單位驗收不合格的班組,扣發該班組長一個月的崗位津貼。

3. 減發的效益薪酬全部納入班組建設專項經費,用於班組的硬體建設或工作獎勵。

4. 各單位評審標杆班組應嚴格把關,集團公司授權二級單位命名的“優秀班組”,經集團公司班組建設委員會抽查驗收未達標準的,將責令該單位對所有班組重新進行評審認定。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集團公司班組建設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第五章 班組建設工作的指導與考核

第十八條 指導要求

1.集團公司班組建設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每年要對全集團班組建設工作進行調研,並向班組建設委員會提交調研報告。集團公司高管定期聽取班組建設工作情況彙報,指導班組建設工作。每年要在集團公司職工代表大會上對班組建設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2.各二級單位班組建設工作委員會要不定期地進行調研,並提出調研報告。各二級單位領導班子要定期聽取班組建設工作情況彙報,説明解決班組建設工作中的實際問題。每年要在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上對班組建設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3.車間、中隊領導每季度聽取一次班組建設工作情況彙報,並據實研究、指導班組建設工作。

4.各級班組建設委員會和集團公司機關各相關部門必須定期組織對口檢查、指導、考核班組建設工作。

第十九條 考核要求

1.班組建設工作實行三級(集團公司、分公司、科隊)管理,歸口指導。集團公司每季度抽查一次,每半年進行一次集中統一檢查,年底進行驗收、認定。各二級單位每月度抽查一次,每季度進行一次集中檢查,年底驗收、評審、認定。中隊(車間)每週抽查一次,每月度進行檢查、考核。

2.班組建設工作的成績作為各單位工作考評的重要內容之一,列入各單位評先的基礎條件。

3. 班組建設工作指導、檢查、考核、評審的標準,按《青島港集團有限公司班組創優達標考核標準(試行)》(見附件,以下簡稱《考核標準》)執行。

4. “標杆班組”由集團公司負責評審。集團公司每年按照《考核標準》規定的各項指標對二級單位推薦申報的“標杆班組”進行檢查、評審,經評審合格的,由集團公司進行命名表彰。

5.集團公司授權二級單位驗收、評審的“優秀班組”,按照《考核標準》進行考核、命名和表彰,報集團公司班組建設委員會備案。二級單位負責對中隊推薦的“達標班組”進行驗收、評審。

6.各級班組必須建立、健全班組建設工作管理台帳,確保各項驗收、評審順利開展。

第二十條 標杆班組、優秀班組的基本條件

1. 認真執行本單位《班組建設工作實施細則》,全面完成各項生產任務指標。

2. 班組成員崗位標準明確,考核得力,無違法、違紀行為發生,出勤率在95%以上。

3.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完善,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貨運品質管制制度情況良好,生產(工作)無責任事故,雙增雙節、合理化建議活動有成效。

4.班組核算工作規範,台帳記錄完整。

5.嚴格落實設備“五定”管理制度,設備維護責任落實到人,維修保養良好,操作者熟悉設備性能並掌握應知應會知識。

6.堅持開展政治、業務學習,開展家訪談心活動,團結協作,把班組建設成為“安全、文明、民主、和諧”的“職工小家”。

7.遵守職業道德規範,維護社會公德。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政策規定,杜絕計畫外生育事件發生。

第六章 班組建設工作的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一條 獎勵

1.“標杆班組”每年由集團公司批准命名並給予一次性獎勵。

2.“優秀班組”每年由集團公司授權二級單位命名,由二級單位參照“標杆班組”標準給予獎勵。

3.“標杆班組”的獎勵費用由集團公司承擔,“優秀班組”及班組長的獎勵費用由二級單位承擔。

第二十二條 處罰

1.被集團公司和二級單位命名表彰的先進班組要實行動態考核管理,經檢查、複查、考核,評審為“不達標班組”的,該班組人均減發100元,且該班組及其成員年內不得參與任何先進的評選。

2.經二級單位驗收不合格的班組,扣發該班組長一個月的崗位津貼。

3. 減發的效益薪酬全部納入班組建設專項經費,用於班組的硬體建設或工作獎勵。

4. 各單位評審標杆班組應嚴格把關,集團公司授權二級單位命名的“優秀班組”,經集團公司班組建設委員會抽查驗收未達標準的,將責令該單位對所有班組重新進行評審認定。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集團公司班組建設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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