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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發展日益壯大, 為滿足公司發展需求, 規範公司日常財務行為, 加強公司財務管理,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結合公司具體情況, 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財務部門的職能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管理規定。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 編制財務計畫, 加強經營核算管理, 反映、分析財務計畫的執行情況, 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 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 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 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

四、厲行節約, 合理使用資金;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 防止損失, 杜絕浪費, 良好運用, 提高效益。

第二部分:財務機構和人員管理

一、財務人員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 各司其職,

互相配合, 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二、財務人員具體工作中必須堅持原則, 照章辦事。

三、記帳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 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財務記帳採用電子記帳方式。

四、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位準確、摘要清晰、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五、由於財務人員的崗位特殊性, 對於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 須至少提前30天辦理調動或離職手續, 財務人員離職管理不執行公司管理制度規定。 必須與接交人員完整交接工作資料及其他手續, 沒有辦理完畢移交手續的, 不得中斷財務工作。 移交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法人章、相關實物、電子資料及其他紙質原始資料、未了事項、其他需特殊交代事項等。

移交工作必須由部門負責人監督執行。

第三部分:資金管理制度

一、現金管理制度

(一)賬務處理規定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冊, 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不得坐支現金, 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 及時核對, 保證賬實相符。

4、出納人員應根據現金收支情況, 及時登記現金流水帳, 並與會計核對是否與現金日記帳餘額相符, 保證賬賬相符。

(二)現金收款規定

1、現金收款時, 出納人員應監督交款人登記《現金收款登記明細表》;非我司人員直接交款的, 出納人員自行登記《現金收款登記明細表》。

2、出納人員應根據現金收款資訊開具現金收據,

並及時將收據記帳聯轉交會計記帳。

(三)現金付款規定

1、因出差、調貨需事先借支現金的, 須由經手人填寫《借款單》, 經部門負責人簽字, 並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後, 方可到財務出納處支款。 財務出納應嚴格審查簽批手續是否完整真實, 對於簽批手續不完整《借款單》有權拒絕付款。 借款人應及時清理借款, 前款未清的, 不得再次借款。

2、需支付現金的差旅費以外的費用報銷, 由報銷人填寫《費用報銷單》, 經部門負責人簽字, 並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後, 方可到財務出納處領款。 財務出納應嚴格審查簽批手續是否完整、資訊填寫是否完整真實, 對於簽批手續不完整、資訊填寫不完整的《費用報銷單》有權拒絕付款。

3、需支付現金的差旅費報銷, 由出差人員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經部門負責人簽字, 並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後, 到財務出納處領款。

4、需要支付現金的貨款, 由採購員填寫《資金支付證明單》, 經部門負責人簽字, 並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後, 方可到財務出納處領款。 財務出納應嚴格審查簽批手續是否完整真實、資訊填寫是否完整, 對於簽批手續不完整、資訊填寫不完整的《資金支付證明單》有權拒絕付款。

5、其他情況需要支付現金的, 由經手人填寫《資金支付證明單》, 經部門負責人簽字, 並經總經理審批後, 方可到財務出納處領款。 財務出納應嚴格審查簽批手續是否完整真實, 對於簽批手續不完整的有權拒絕付款。

6、庫存現金超過限額的應及時存放銀行,對於大額支付應避免採用現金支付方式,大額支付採用銀行轉帳方式。

(四)現金保管規定

1、為了保證現金安全,現金應存放在專用密碼保險櫃中,出納人員應隨身攜帶保險櫃鑰匙,不得隨意放置;保險櫃密碼不得隨意洩露。因主觀原因導致的現金短缺,由出納人員個人承擔;因不可抗力導致的現金短缺,視具體情況減輕或免除出納責任。

2、因出納人員請假或其他緣由不能到崗的,需提前按規定辦理嚴格的現金交接手續,代理人在代理期間應履行出納人員同等職責。

二、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採取如下幾種方式:網銀、電匯、支票、銀行承兌匯票。

2、財務人員應按照每個銀行開戶帳號設置銀行存款明細科目,出納人員應及時將銀行對帳單傳遞財務人員,以便核對各銀行帳戶帳目是否賬實相符。財務人員應確保各銀行存款明細帳餘額與各銀行帳戶實際餘額相符,原則上不允許出現企收銀未收、銀收企未收、企付銀未付、銀付企未付的需調節賬項。

3、出納人員應確保取得銀行收付業務的每筆結算憑證,缺失結算憑證的應從銀行櫃檯補證或從網上銀行列印。做到每筆記帳憑證都有對應的原始憑證附件。

4、每月月初,出納人員應從銀行櫃檯或在銀行開立的回單櫃中取得各開戶銀行加蓋有銀行印章的月份對帳單。

5、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三、相關票據及印鑒使用規定

(一)收據使用規定

1、公司採用一式三聯的收款收據,由財務部作為主管部門,指定專人進行保管。

2、收據屬於內部自製單據,不得外借、代開,不得拆本使用。

3、收據原則上只限公司財務部門使用,其他部門不得領用和自製;因業務需要外出攜帶收款收據的,須經總經理審批後按照規定登記收款收據領用登記明細表並簽字確認,非特殊需要原則上不予外出領用;確因需要外出領用的,應根據需要張數加蓋財務章,並事先書寫完整,空白收據不得加蓋財務章,返回公司時應及時整本交回財務。

4、開具收據時,應按序使用,書寫規範,內容完整,金額大小寫一致,且不得塗改。因填寫錯誤的需要加蓋“作廢”章,並完整保留各聯次。

(二)支票使用規定

1、支票的領購、保管、使用由財務出納人員負責。

2、出納人員必須妥善保管支票,應存放在專用的保險櫃中。為了防範丟失風險,支票必須做到使用時再蓋章,不得提前在空白支票上蓋章備用。

3、出納人員應根據支票使用情況登記支票使用登記簿,使用時需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簽字批准。

4、支票使用時,應按照支票使用規範填制;公司內部提現使用現金支票,對外支付使用轉帳支票。轉帳支票支付時須由收取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對外支付轉帳支票時需填制《資金支付證明單》並書寫支付用途、支付物件、支付金額、勾選轉帳支票支付方式。

5、支票簽發錯誤或因故不需再使用的已簽發支票,應與原票頭粘貼在一起加蓋“作廢”章,並在支票領用登記簿上將該號碼注明“作廢”字樣予以註銷。

6、現金支票提現和轉帳支票對外支付業務,須嚴格根據已審批的單據進行。

7、收取的外單位轉帳支票應及時送存開戶銀行進行結算。

(三)銀行承兌匯票規定

1、根據公司目前狀況,關於銀行承兌匯票部分,一般為收取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暫未涉及自行向開戶銀行申請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

2、公司不提倡收取銀行承兌匯票,收取銀行承兌匯票的,同一產品售價要按一定比例高於以現金或銀行存款方式收取貨款的產品售價,且此種情況僅限於***01事業部。***02事業部和***03事業部不允許發生收取銀行承兌匯票的業務發生(***02事業部和***03事業部一般採取預收貨款方式進行業務開展)。

3、由於商業承兌匯票的風險太大,公司所有業務杜絕採用商業承兌匯票方式收取貨款。

4、收取銀行承兌匯票時,應對銀行承兌匯票記載的各要素進行嚴格審查,對要素不齊全、不符合要求的銀行承兌匯票應拒絕收取。

5、收取得銀行承兌匯票應及時複印,以留存備查;銀行承兌匯票應妥善保管,存放於專用保險櫃中。

(四)財務印章管理規定

1、我公司對外專用財務印章主要包括: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發票專用章;對外專用財務印章應分人妥善保管,規範使用;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必須存放在專用保險櫃中。

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由出納進行保管,法人章由財務負責人進行保管。

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對外具有法律效力,使用時須嚴格檢查各項單據是否合法、齊全、符合要求、準確無誤。

2、對內專用財務印章主要包括現金收、付訖章,銀行收、付訖章,作廢章等;對內專用財務印章僅供公司內部管理需要,對外不具有法律效力;對內專用財務印章由使用人自行妥善保管

四、資金審批流程

資金審批流程為:經辦人→部門負責人→財務審核→總經理或經分管副總經理審批→領款人簽字→出納檢查、支付。

第四部分:發票管理制度

一、發票的領購

1、發票使用完畢後,財務人員應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手續。

2、發票領購後,開票員應及時將所購發票號碼按序登記在《發票領用登記表》上,以便於後期領用登記。

二、發票開具和保管

1、財務人員開具發票應嚴格遵守國家最新發佈的發票管理辦法規定,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做到專案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不允許加蓋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2、銷售人員根據業務要求,需提供銷售發票的,須填寫《開具發票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轉交財務部門開票員開具即可;不涉及貨物的特殊情況開票申請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須經總經理或者副總經理簽批,方可開票,簽批手續不完整的財務部門開票員應予以拒絕開票,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申請人及開票員共同承擔。

3、對於新客戶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首次開票需要客戶提供相關資料,資料如下:稅務登記證副本影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影本(因國家政策有所變動,新成立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不再核發資格證書,但需注意其稅務登記證上必須有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章),另需提供單位位址、電話、納稅人識別號、開戶銀行名稱及帳號等資料;對於新客戶需要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的,首次開票需要客戶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影本,或根據情況需提供至少客戶全稱一項資訊。

4、開票員收到開票申請後,應按照申請資料及時開具相應發票,因客觀原因(如稅務裝置本身出現問題、發票數量受限、發票已用完且在報稅期並且尚未報稅、其他原因)造成的不能及時開具發票的,開票員應及時將不能及時開票原因及延後期限轉達申請人,做好資訊傳遞工作,以便於申請人和客戶做溝通工作。

5、發票開具後,開票員應及時通知申請人領取發票,並須經領取人登記《發票領用登記表》;杜絕領取人滯留發票,發票領取人應於當日及時送達客戶或于當日郵寄客戶,現場送達的須經客戶簽署《發票簽收單》,並及時(規定當日交回,當日交回有實際困難的,應最遲於次日交回,次日逢節假日的,節假日後第一天應及時交回)交回財務部門開票員處;以郵寄方式送達客戶的,須及時向財務部門開票員提供郵寄公司名稱及郵寄單號。因領取人原因造成發票丟失的,由領取人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經濟損失。

對於填開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的,在收回原發票或取得對方國稅機關的有效證明後,方可填開紅字發票。原發票未退回的或者尚未收到對方國稅機關提供的有效證明的,不得提前開具紅字發票。

6、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應按序訂本保管,作廢的發票應完整保存所有聯次並注明“作廢”字樣。發生發票丟失的情況時,應及時報告主管國家稅務機關,並在報刊、電視等新聞媒介上公開聲明作廢,同時接受國家稅務機關的相關處理。

7、尚未開具使用的發票,應存放於保險櫃中,確保發票安全。

第五部分:應收應付管理制度

一、應收應付帳務處理規定

1、應收應付科目採用客戶往來、供應商往來輔助核算。

2、為了便於查閱每個客戶的交易明細,無論現銷還是賒銷,均須通過應收賬款科目進行過渡核算,收款時再予以沖銷。應付帳款賬務處理同理應收賬款。

3、財務人員記錄應收賬款憑證時應嚴格審查單據是否齊全。

4、財務人員應于每期期末整理提供應收應付明細。對於逾期應收賬款或2個月以上的應收賬款應劃線重點列示,上報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

二、應收賬款管理規定

1、應收帳款的管理部門為公司財務部門和銷售部門,財務部門負責資料傳遞和資訊回饋,銷售部門負責客戶的聯繫和貨款催收。財務人員應積極配合銷售人員進行應收賬款的對賬工作,銷售人員應積極跟蹤客戶,進行應收賬款的催收工作。

2、財務會計對部門應收款進行監督。每期期末提供應收賬款明細,對於逾期應收賬款或2個月以上的應收賬款應劃線重點列示,上報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

3、由於銷售人員的原因造成的逾期應收賬款,由銷售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4、送貨人員收取客戶現金貨款的,應及時上交財務,並在現金收款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交款,對於收款不上交或者延期上交的銷售人員,一經發現,公司從重處罰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5、根據業務特點,***02事業部、***03事業部不允許出現應收賬款(質保金除外)。公司不提倡簽訂銷售合同時預留質保金,根據實際情況確需預留質保金的,應爭取儘量縮短質保期、降低質保金額度,並須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關於質保金部分,由銷售人員追蹤客戶,進行催收,財務人員負責提供相關會計資料。

6、由於***01事業部零星業務較多,且存在多種銷售方式(現金、代收、賒銷等方式),***01事業部部門會計應注意核對相關銷售單據的完整性;銷售單據注明現金的,要注意檢查是否收取現金;銷售單價注明代收的,要注意檢查是否有物流代收單據;銷售單據注明賒銷的,要注意檢查是否有客戶簽收字跡。銷售人員賦有及時送達銷售相關單據的義務,財務人員賦有檢查單據完整性的義務。

7、***02事業部部門會計應注意核對實際入庫貨物明細和供應商提供發票明細的對應關係。

第六部分: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固定資產的界定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價人民幣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築物、運輸工具、機器、設備、工具列為公司固定資產。

二、固定資產折舊年限

類別 代碼 折舊年限 淨殘值率

1、電子設備 ZC01 3年 5%

2、車輛 ZC02 4年 5%

3、其他設備 ZC03 5年 5%

4、辦公傢俱 ZC04 5年 5%

5、房屋、建築物 ZC05 20年 5%

三、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公司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採用平均年限法進行折舊。

四、其他

固定資產的購進和處置,均須經總經理審批後執行。固定資產處置收入歸公司所有,經辦人員應及時報帳處理。

第七部分:費用報銷制度

一、差旅費財務管理規定

1、差旅費是指員工因公出差期間產生的住宿費、車船費、伙食補助費、交通補助費等各種費用。

2、員工因公出差需事先書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時間、地點、事由、用款計畫等。《出差申請單》審批流程為:出差員工→部門負責人→總經理審批→行政留存統計考勤。

事先未辦理出差申請手續出差的,不予報銷出差費用,不予發放出差補助。

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准後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注明資金用途,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後,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借款。

3、住宿費按出差實際住宿天數經審批後在規定的標準內憑真實合法有效的票據實報銷,超過標準部分不予報銷;出差發生的車船費、交通費經審批後憑真實合法有效的票據實報銷;餐費不予報銷,實行標準餐補制度,就餐補助按出差天數計算,財務薪資專員計算就餐補助出差天數按照實際住宿天數+1進行出差天數統計,就餐補助計入當月工資一併發放,不再另行報銷。

4、隨同總經理或部門負責人一同出差的,原則上由總經理或部門負責人負責費用支付(包含就餐費用),由總經理或部門負責人進行報銷,出差人員不得再另行報銷此部分差旅費,因總經理或部門負責人負責安排就餐的,不再計算發放就餐補助。

5、出差人員由客戶單位接待的,一律不准再報銷住宿費用。

6、出差人員應厲行節約,出差同行人員為兩名以上同性員工的,應安排同住一室,由其中一人回司後報銷,其餘人員不得再報銷住宿費用;兩位異性員工出差同行的,按照各自住宿標準進行報銷。

7、出差人員報銷住宿費的,應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住宿類發票,財務人員應嚴格按照規定審查票據。

8、出差住宿標準,參照如下:

單位:元/間/天

地區

人員

直轄市

特殊地區

省會城市

地級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280

220

180

部門主管

200

150

120

其他人員

150

120

100

9、出差餐補標準,參照如下:

單位:元/天

地區

人員

直轄市

特殊地區

省會城市

地級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120

100

80

部門主管

100

80

60

其他人員

80

60

50

10、出差車船費、交通費採用實報實銷原則,乘用交通工具類別應事先書寫在《出差申請單》上,經部門負責人審批,並總經理批准。有審批許可權的審批人簽署《出差申請單》時應審查出差人書寫專案是否齊全,避免先審批後補寫情況的發生。

11、出差員工返回公司後,應及時填制《出差返回確認表》,根據實際情況注明差旅費承擔情況、實際出差地點、期限。《出差返回確認表》審批流程為:出差員工→部門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審批→行政留存統計考勤→財務薪資專員予以核算工資。

12、出差人員出差返回後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報銷差旅費,結清借款。逾期未報的,從當月工資扣發借款金額。財務人員審核《差旅費報銷單》時,鬚根據《出差返回確認表》,並檢查原始票據的真實合法有效性。

二、業務招待費財務管理規定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以外員工預發生客戶招待費用的,需事先填寫《業務招待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批,並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申請人在批准限額內進行招待,不得超過批准額度,未經事先批准的或超過審批額度的招待費用財務部門有權拒絕報銷。

報銷業務招待費時,報銷人需填寫《費用報銷單》,注明招待物件、招待事由、歸屬部門、費用金額等資訊,先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再經財務費用審核專員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再經總經理批准,經總經理批准後到出納處報銷。

財務人員應按照業務招待費發生部門分部門記帳。

三、通訊費財務管理規定

通訊費執行包乾制度,除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執行實報實銷方式,其餘人員按照崗位類別執行不同的標準額度,一併計入當月工資發放,不再另行報銷。

四、辦公費用管理規定

辦公用品的採購由專人負責,採購人員持經總經理批准的《辦公用品請購單》進行採購。

採購人員報銷辦公費用的,填寫《費用報銷單》,財務審核人員鬚根據《辦公用品請購單》,並檢查原始單據的真實合法有效性。

財務人員應按照請購人所在部門分部門記帳。

五、車輛費用管理規定

1、車輛油費

車輛加油一律採用“先充油卡,再加油”的方式,原則上不准報銷現金加油款,總經理特批除外。

2、車輛保養、維修費

按照規定發生的公司用車輛保養費,經部門負責人審批並經總經理批准後准予報銷;因車輛本身特性原因發生的車輛維修費,經部門負責人審批並經總經理批准後准予報銷;因違章造成的車輛維修費視責任歸屬情況進行報銷或不予報銷。

3、停車費

因公發生的停車費用,經規範流程批准後准予報銷。

4、違章賠償、罰款

車輛違章款原則上不予報銷,由車輛駕駛人自行承擔,總經理特批除外。

六、財務費用管理規定

公司帳戶發生的銀行工本費、管理費、匯款手續費、利息支出等財務費用,憑銀行系統專用票據准予不經審批直接入帳。

七、其他費用報銷規定

其他因公發生的經營費用(如:租賃費、運費、郵寄費、生活費、水電費等)報銷,憑合法有效的票據,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後,經總經理批准後准予報銷。

八、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

出納人員對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均有權拒絕辦理。

九、費用賬務處理規定

1、為了便於歸集各事業部費用發生情況,費用類會計科目採用部門核算輔助核算方式。

2、為了便於分析各類費用發生情況,費用科目一般採用二級明細科目設置,根據管理需要,部分科目可設置三級明細科目。

3、財務人員錄製憑證時應嚴格按照實際費用歸屬、類別分別記錄各部門、各類別費用發生情況。

十、票據審核規定

財務費用審核人員應嚴格按照票據規範審核原始單據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財務人員對無效、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票據,不予審核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或補充。

第八部分:薪資管理制度

一、不同部門、不同崗位執行不同的薪資標準及結構,薪資標準和結構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二、薪資標準和結構的調整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三、財務薪資專員應按照總經理核定的薪資標準、結構以及實際出勤情況,於每月3日之前計算上月薪資。

四、因工作確需加班的,參照如下公式計算加班費:(月基本工資/月平均工作日)*加班天數。

員工出差期間,超過工作時間的不計加班費。

事假扣款參照如下公式計算扣除:(月基本工資/月平均工作日)*事假天數。

五、工資表的審批流程為:薪資專員計算工資(每月3日前)→財務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審批→發放(每月8日)。

第九部分: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一、每期月結帳後會計人員應及時列印會計憑證,按照會計規範裝訂成冊。

二、每期年結帳後會計人員應及時列印各類會計帳冊,按照會計規範裝訂成簿。

三、每期的財務報表、稅務報表、其他相關財務資料應規範整理,定期裝訂。

四、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稅務報表、其他 相關財務資料嚴格按照會計檔案規範進行保管。

五、會計檔案的查閱許可權限於財務人員、稅務檢查人員、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其他人員查閱會計檔案需經總經理批准,並在財務人員的監督下在財務室內進行查閱。

第十部分:其他相關規定

一、未經總經理批准,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貸款。

二、因財務管理表格不能滿足特殊需求的,可經分管領導及總經理審批後自行書立格式列印後按規定流程走審批程式,但自行書立的格式必須包含標準格式的關鍵需求點。

本財務管理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所有,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執行,不完善之處另行補充規定。

對於簽批手續不完整的有權拒絕付款。

6、庫存現金超過限額的應及時存放銀行,對於大額支付應避免採用現金支付方式,大額支付採用銀行轉帳方式。

(四)現金保管規定

1、為了保證現金安全,現金應存放在專用密碼保險櫃中,出納人員應隨身攜帶保險櫃鑰匙,不得隨意放置;保險櫃密碼不得隨意洩露。因主觀原因導致的現金短缺,由出納人員個人承擔;因不可抗力導致的現金短缺,視具體情況減輕或免除出納責任。

2、因出納人員請假或其他緣由不能到崗的,需提前按規定辦理嚴格的現金交接手續,代理人在代理期間應履行出納人員同等職責。

二、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採取如下幾種方式:網銀、電匯、支票、銀行承兌匯票。

2、財務人員應按照每個銀行開戶帳號設置銀行存款明細科目,出納人員應及時將銀行對帳單傳遞財務人員,以便核對各銀行帳戶帳目是否賬實相符。財務人員應確保各銀行存款明細帳餘額與各銀行帳戶實際餘額相符,原則上不允許出現企收銀未收、銀收企未收、企付銀未付、銀付企未付的需調節賬項。

3、出納人員應確保取得銀行收付業務的每筆結算憑證,缺失結算憑證的應從銀行櫃檯補證或從網上銀行列印。做到每筆記帳憑證都有對應的原始憑證附件。

4、每月月初,出納人員應從銀行櫃檯或在銀行開立的回單櫃中取得各開戶銀行加蓋有銀行印章的月份對帳單。

5、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三、相關票據及印鑒使用規定

(一)收據使用規定

1、公司採用一式三聯的收款收據,由財務部作為主管部門,指定專人進行保管。

2、收據屬於內部自製單據,不得外借、代開,不得拆本使用。

3、收據原則上只限公司財務部門使用,其他部門不得領用和自製;因業務需要外出攜帶收款收據的,須經總經理審批後按照規定登記收款收據領用登記明細表並簽字確認,非特殊需要原則上不予外出領用;確因需要外出領用的,應根據需要張數加蓋財務章,並事先書寫完整,空白收據不得加蓋財務章,返回公司時應及時整本交回財務。

4、開具收據時,應按序使用,書寫規範,內容完整,金額大小寫一致,且不得塗改。因填寫錯誤的需要加蓋“作廢”章,並完整保留各聯次。

(二)支票使用規定

1、支票的領購、保管、使用由財務出納人員負責。

2、出納人員必須妥善保管支票,應存放在專用的保險櫃中。為了防範丟失風險,支票必須做到使用時再蓋章,不得提前在空白支票上蓋章備用。

3、出納人員應根據支票使用情況登記支票使用登記簿,使用時需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簽字批准。

4、支票使用時,應按照支票使用規範填制;公司內部提現使用現金支票,對外支付使用轉帳支票。轉帳支票支付時須由收取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對外支付轉帳支票時需填制《資金支付證明單》並書寫支付用途、支付物件、支付金額、勾選轉帳支票支付方式。

5、支票簽發錯誤或因故不需再使用的已簽發支票,應與原票頭粘貼在一起加蓋“作廢”章,並在支票領用登記簿上將該號碼注明“作廢”字樣予以註銷。

6、現金支票提現和轉帳支票對外支付業務,須嚴格根據已審批的單據進行。

7、收取的外單位轉帳支票應及時送存開戶銀行進行結算。

(三)銀行承兌匯票規定

1、根據公司目前狀況,關於銀行承兌匯票部分,一般為收取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暫未涉及自行向開戶銀行申請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

2、公司不提倡收取銀行承兌匯票,收取銀行承兌匯票的,同一產品售價要按一定比例高於以現金或銀行存款方式收取貨款的產品售價,且此種情況僅限於***01事業部。***02事業部和***03事業部不允許發生收取銀行承兌匯票的業務發生(***02事業部和***03事業部一般採取預收貨款方式進行業務開展)。

3、由於商業承兌匯票的風險太大,公司所有業務杜絕採用商業承兌匯票方式收取貨款。

4、收取銀行承兌匯票時,應對銀行承兌匯票記載的各要素進行嚴格審查,對要素不齊全、不符合要求的銀行承兌匯票應拒絕收取。

5、收取得銀行承兌匯票應及時複印,以留存備查;銀行承兌匯票應妥善保管,存放於專用保險櫃中。

(四)財務印章管理規定

1、我公司對外專用財務印章主要包括: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發票專用章;對外專用財務印章應分人妥善保管,規範使用;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必須存放在專用保險櫃中。

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由出納進行保管,法人章由財務負責人進行保管。

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對外具有法律效力,使用時須嚴格檢查各項單據是否合法、齊全、符合要求、準確無誤。

2、對內專用財務印章主要包括現金收、付訖章,銀行收、付訖章,作廢章等;對內專用財務印章僅供公司內部管理需要,對外不具有法律效力;對內專用財務印章由使用人自行妥善保管

四、資金審批流程

資金審批流程為:經辦人→部門負責人→財務審核→總經理或經分管副總經理審批→領款人簽字→出納檢查、支付。

第四部分:發票管理制度

一、發票的領購

1、發票使用完畢後,財務人員應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手續。

2、發票領購後,開票員應及時將所購發票號碼按序登記在《發票領用登記表》上,以便於後期領用登記。

二、發票開具和保管

1、財務人員開具發票應嚴格遵守國家最新發佈的發票管理辦法規定,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做到專案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不允許加蓋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2、銷售人員根據業務要求,需提供銷售發票的,須填寫《開具發票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轉交財務部門開票員開具即可;不涉及貨物的特殊情況開票申請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須經總經理或者副總經理簽批,方可開票,簽批手續不完整的財務部門開票員應予以拒絕開票,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申請人及開票員共同承擔。

3、對於新客戶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首次開票需要客戶提供相關資料,資料如下:稅務登記證副本影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影本(因國家政策有所變動,新成立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不再核發資格證書,但需注意其稅務登記證上必須有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章),另需提供單位位址、電話、納稅人識別號、開戶銀行名稱及帳號等資料;對於新客戶需要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的,首次開票需要客戶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影本,或根據情況需提供至少客戶全稱一項資訊。

4、開票員收到開票申請後,應按照申請資料及時開具相應發票,因客觀原因(如稅務裝置本身出現問題、發票數量受限、發票已用完且在報稅期並且尚未報稅、其他原因)造成的不能及時開具發票的,開票員應及時將不能及時開票原因及延後期限轉達申請人,做好資訊傳遞工作,以便於申請人和客戶做溝通工作。

5、發票開具後,開票員應及時通知申請人領取發票,並須經領取人登記《發票領用登記表》;杜絕領取人滯留發票,發票領取人應於當日及時送達客戶或于當日郵寄客戶,現場送達的須經客戶簽署《發票簽收單》,並及時(規定當日交回,當日交回有實際困難的,應最遲於次日交回,次日逢節假日的,節假日後第一天應及時交回)交回財務部門開票員處;以郵寄方式送達客戶的,須及時向財務部門開票員提供郵寄公司名稱及郵寄單號。因領取人原因造成發票丟失的,由領取人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經濟損失。

對於填開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的,在收回原發票或取得對方國稅機關的有效證明後,方可填開紅字發票。原發票未退回的或者尚未收到對方國稅機關提供的有效證明的,不得提前開具紅字發票。

6、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應按序訂本保管,作廢的發票應完整保存所有聯次並注明“作廢”字樣。發生發票丟失的情況時,應及時報告主管國家稅務機關,並在報刊、電視等新聞媒介上公開聲明作廢,同時接受國家稅務機關的相關處理。

7、尚未開具使用的發票,應存放於保險櫃中,確保發票安全。

第五部分:應收應付管理制度

一、應收應付帳務處理規定

1、應收應付科目採用客戶往來、供應商往來輔助核算。

2、為了便於查閱每個客戶的交易明細,無論現銷還是賒銷,均須通過應收賬款科目進行過渡核算,收款時再予以沖銷。應付帳款賬務處理同理應收賬款。

3、財務人員記錄應收賬款憑證時應嚴格審查單據是否齊全。

4、財務人員應于每期期末整理提供應收應付明細。對於逾期應收賬款或2個月以上的應收賬款應劃線重點列示,上報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

二、應收賬款管理規定

1、應收帳款的管理部門為公司財務部門和銷售部門,財務部門負責資料傳遞和資訊回饋,銷售部門負責客戶的聯繫和貨款催收。財務人員應積極配合銷售人員進行應收賬款的對賬工作,銷售人員應積極跟蹤客戶,進行應收賬款的催收工作。

2、財務會計對部門應收款進行監督。每期期末提供應收賬款明細,對於逾期應收賬款或2個月以上的應收賬款應劃線重點列示,上報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

3、由於銷售人員的原因造成的逾期應收賬款,由銷售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4、送貨人員收取客戶現金貨款的,應及時上交財務,並在現金收款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交款,對於收款不上交或者延期上交的銷售人員,一經發現,公司從重處罰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5、根據業務特點,***02事業部、***03事業部不允許出現應收賬款(質保金除外)。公司不提倡簽訂銷售合同時預留質保金,根據實際情況確需預留質保金的,應爭取儘量縮短質保期、降低質保金額度,並須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關於質保金部分,由銷售人員追蹤客戶,進行催收,財務人員負責提供相關會計資料。

6、由於***01事業部零星業務較多,且存在多種銷售方式(現金、代收、賒銷等方式),***01事業部部門會計應注意核對相關銷售單據的完整性;銷售單據注明現金的,要注意檢查是否收取現金;銷售單價注明代收的,要注意檢查是否有物流代收單據;銷售單據注明賒銷的,要注意檢查是否有客戶簽收字跡。銷售人員賦有及時送達銷售相關單據的義務,財務人員賦有檢查單據完整性的義務。

7、***02事業部部門會計應注意核對實際入庫貨物明細和供應商提供發票明細的對應關係。

第六部分: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固定資產的界定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價人民幣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築物、運輸工具、機器、設備、工具列為公司固定資產。

二、固定資產折舊年限

類別 代碼 折舊年限 淨殘值率

1、電子設備 ZC01 3年 5%

2、車輛 ZC02 4年 5%

3、其他設備 ZC03 5年 5%

4、辦公傢俱 ZC04 5年 5%

5、房屋、建築物 ZC05 20年 5%

三、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公司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採用平均年限法進行折舊。

四、其他

固定資產的購進和處置,均須經總經理審批後執行。固定資產處置收入歸公司所有,經辦人員應及時報帳處理。

第七部分:費用報銷制度

一、差旅費財務管理規定

1、差旅費是指員工因公出差期間產生的住宿費、車船費、伙食補助費、交通補助費等各種費用。

2、員工因公出差需事先書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時間、地點、事由、用款計畫等。《出差申請單》審批流程為:出差員工→部門負責人→總經理審批→行政留存統計考勤。

事先未辦理出差申請手續出差的,不予報銷出差費用,不予發放出差補助。

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准後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注明資金用途,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後,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借款。

3、住宿費按出差實際住宿天數經審批後在規定的標準內憑真實合法有效的票據實報銷,超過標準部分不予報銷;出差發生的車船費、交通費經審批後憑真實合法有效的票據實報銷;餐費不予報銷,實行標準餐補制度,就餐補助按出差天數計算,財務薪資專員計算就餐補助出差天數按照實際住宿天數+1進行出差天數統計,就餐補助計入當月工資一併發放,不再另行報銷。

4、隨同總經理或部門負責人一同出差的,原則上由總經理或部門負責人負責費用支付(包含就餐費用),由總經理或部門負責人進行報銷,出差人員不得再另行報銷此部分差旅費,因總經理或部門負責人負責安排就餐的,不再計算發放就餐補助。

5、出差人員由客戶單位接待的,一律不准再報銷住宿費用。

6、出差人員應厲行節約,出差同行人員為兩名以上同性員工的,應安排同住一室,由其中一人回司後報銷,其餘人員不得再報銷住宿費用;兩位異性員工出差同行的,按照各自住宿標準進行報銷。

7、出差人員報銷住宿費的,應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住宿類發票,財務人員應嚴格按照規定審查票據。

8、出差住宿標準,參照如下:

單位:元/間/天

地區

人員

直轄市

特殊地區

省會城市

地級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280

220

180

部門主管

200

150

120

其他人員

150

120

100

9、出差餐補標準,參照如下:

單位:元/天

地區

人員

直轄市

特殊地區

省會城市

地級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120

100

80

部門主管

100

80

60

其他人員

80

60

50

10、出差車船費、交通費採用實報實銷原則,乘用交通工具類別應事先書寫在《出差申請單》上,經部門負責人審批,並總經理批准。有審批許可權的審批人簽署《出差申請單》時應審查出差人書寫專案是否齊全,避免先審批後補寫情況的發生。

11、出差員工返回公司後,應及時填制《出差返回確認表》,根據實際情況注明差旅費承擔情況、實際出差地點、期限。《出差返回確認表》審批流程為:出差員工→部門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審批→行政留存統計考勤→財務薪資專員予以核算工資。

12、出差人員出差返回後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報銷差旅費,結清借款。逾期未報的,從當月工資扣發借款金額。財務人員審核《差旅費報銷單》時,鬚根據《出差返回確認表》,並檢查原始票據的真實合法有效性。

二、業務招待費財務管理規定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以外員工預發生客戶招待費用的,需事先填寫《業務招待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批,並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申請人在批准限額內進行招待,不得超過批准額度,未經事先批准的或超過審批額度的招待費用財務部門有權拒絕報銷。

報銷業務招待費時,報銷人需填寫《費用報銷單》,注明招待物件、招待事由、歸屬部門、費用金額等資訊,先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再經財務費用審核專員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再經總經理批准,經總經理批准後到出納處報銷。

財務人員應按照業務招待費發生部門分部門記帳。

三、通訊費財務管理規定

通訊費執行包乾制度,除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執行實報實銷方式,其餘人員按照崗位類別執行不同的標準額度,一併計入當月工資發放,不再另行報銷。

四、辦公費用管理規定

辦公用品的採購由專人負責,採購人員持經總經理批准的《辦公用品請購單》進行採購。

採購人員報銷辦公費用的,填寫《費用報銷單》,財務審核人員鬚根據《辦公用品請購單》,並檢查原始單據的真實合法有效性。

財務人員應按照請購人所在部門分部門記帳。

五、車輛費用管理規定

1、車輛油費

車輛加油一律採用“先充油卡,再加油”的方式,原則上不准報銷現金加油款,總經理特批除外。

2、車輛保養、維修費

按照規定發生的公司用車輛保養費,經部門負責人審批並經總經理批准後准予報銷;因車輛本身特性原因發生的車輛維修費,經部門負責人審批並經總經理批准後准予報銷;因違章造成的車輛維修費視責任歸屬情況進行報銷或不予報銷。

3、停車費

因公發生的停車費用,經規範流程批准後准予報銷。

4、違章賠償、罰款

車輛違章款原則上不予報銷,由車輛駕駛人自行承擔,總經理特批除外。

六、財務費用管理規定

公司帳戶發生的銀行工本費、管理費、匯款手續費、利息支出等財務費用,憑銀行系統專用票據准予不經審批直接入帳。

七、其他費用報銷規定

其他因公發生的經營費用(如:租賃費、運費、郵寄費、生活費、水電費等)報銷,憑合法有效的票據,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後,經總經理批准後准予報銷。

八、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

出納人員對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均有權拒絕辦理。

九、費用賬務處理規定

1、為了便於歸集各事業部費用發生情況,費用類會計科目採用部門核算輔助核算方式。

2、為了便於分析各類費用發生情況,費用科目一般採用二級明細科目設置,根據管理需要,部分科目可設置三級明細科目。

3、財務人員錄製憑證時應嚴格按照實際費用歸屬、類別分別記錄各部門、各類別費用發生情況。

十、票據審核規定

財務費用審核人員應嚴格按照票據規範審核原始單據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財務人員對無效、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票據,不予審核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或補充。

第八部分:薪資管理制度

一、不同部門、不同崗位執行不同的薪資標準及結構,薪資標準和結構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二、薪資標準和結構的調整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三、財務薪資專員應按照總經理核定的薪資標準、結構以及實際出勤情況,於每月3日之前計算上月薪資。

四、因工作確需加班的,參照如下公式計算加班費:(月基本工資/月平均工作日)*加班天數。

員工出差期間,超過工作時間的不計加班費。

事假扣款參照如下公式計算扣除:(月基本工資/月平均工作日)*事假天數。

五、工資表的審批流程為:薪資專員計算工資(每月3日前)→財務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審批→發放(每月8日)。

第九部分: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一、每期月結帳後會計人員應及時列印會計憑證,按照會計規範裝訂成冊。

二、每期年結帳後會計人員應及時列印各類會計帳冊,按照會計規範裝訂成簿。

三、每期的財務報表、稅務報表、其他相關財務資料應規範整理,定期裝訂。

四、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稅務報表、其他 相關財務資料嚴格按照會計檔案規範進行保管。

五、會計檔案的查閱許可權限於財務人員、稅務檢查人員、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其他人員查閱會計檔案需經總經理批准,並在財務人員的監督下在財務室內進行查閱。

第十部分:其他相關規定

一、未經總經理批准,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貸款。

二、因財務管理表格不能滿足特殊需求的,可經分管領導及總經理審批後自行書立格式列印後按規定流程走審批程式,但自行書立的格式必須包含標準格式的關鍵需求點。

本財務管理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所有,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執行,不完善之處另行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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