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16時許, 一男童墜入山東濰坊安丘市金塚子鎮堯溝村一百米深井, 經近15小時救援後被救出, 送醫緊急救治。 18日晨7時45分許, 記者從醫院獲悉, 醫生宣告孩子已無生命體征。 (4月18日《新京報》)
去年4月3日, 山東淄博市張店區一名兩歲半男童不慎墜入一個井口直徑僅25釐米、深10多米的深井中。 經過近10個小時的連續救援, 墜井男童成功獲救, 所幸身體並無大礙。 僅僅過了一年後, 與淄博相鄰的濰坊, 再次發生兒童墜井事故, 而這一次幸運女神沒有再次眷顧。
此前有媒體統計, 僅2015年至2016年, 各地媒體公開報導的意外墜井事件就達到29起,
兒童墜井事件頻發, 除了當事人及其監護人缺乏安全防範意識外, 更折射出機井安全管理的失範。 目前, 農村機井普遍存在“重建輕管”現象, 施工方為了節約成本, 往往忽略防護設施,
一個社會重視生命的價值, 不只在於危難之際全力救援, 更體現在精心呵護細緻關懷, 避免個體置於危險之中。 2016年11月, 河北保定蠡縣一男童不慎墜井身亡後, 天津市委書記李鴻忠曾專門作出批示, “我們天津有沒有這樣的危險隱患?!他車之覆, 我之警鑒, 對此, 我們也要‘有案必鑒’”, 並在全市開展農村枯井、城市井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在兒童墜井的問題上, 我們不能再“只亡羊, 不補牢”, 有關部門必須行動起來, 切實堵塞安全隱患。 首當其衝的是進行一次拉網式的排查整治, 對於已經廢棄的枯井, 要採取專業方式回填封堵;對正在使用的水井, 要加裝防護措施, 設立警示標牌。 而更重要的則是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為每一眼井明確產權部門, 責任具體到人, 一旦因管理不到位發生意外事故, 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以此倒逼安全防護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