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網訊近日, 經自流井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楊某因犯搶奪罪, 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並處罰金1000元。
2016年夏天, 男子楊某來到自流井區郭家坳菜市場四下閒逛, 偶然發現一名老婆婆脖子上的金項鍊似乎價格不菲, 遂萌生歹意。 當場, 楊某趁老婆婆劉某不備, 一下子從背後用手強行將其脖子上的黃金項鍊(含墜子)扯下後逃跑。 事發突然, 劉婆婆趕緊大聲呼救:“搶人啦!快幫我攔鬥!”畢竟年齡大了, 劉婆婆根本追趕不及, 除了呼救外, 只能眼睜睜看著楊某逃跑。
此時, 恰在附近的一名群眾聽到了劉婆婆的呼聲,
很快, 楊某被傳喚到案, 他自稱黃金項鍊(無墜子)以每克230元的價格賣給了一臨時攤點, 獲利1660元。
據瞭解, 劉婆婆的黃金項鍊及墜子購於2012年,重量10.05克, 購入價3400元。 經自流井區價格認定中心認定, 黃金項鍊(含墜子)被搶時價值3106元。
經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楊某在菜市場公然搶奪老人金項鍊, 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 可酌情從輕處罰, 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