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衡水桃城公安
(原標題:【奔相走告】桃城警方停征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工本費)
按照公安部《關於做好停征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有關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 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戶政大隊立即將通知精神傳達至各個派出所戶籍視窗。
2018年4月16日,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11個戶籍派出所正式開始為符合條件的群眾免費辦證, 並將4月1日至4月15日期間受理的辦證人員中首次申領人員進行登記造冊, 提前做好退費登記工作。 按照新收費標準, 各派出所戶籍視窗及時進行了內容更新上牆,
有群眾問不是到了16周歲才可以辦身份證嗎?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有關條文規定: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 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十六周歲至二十五周歲的, 發給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證;二十六周歲至四十五周歲的, 發給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證;四十六周歲以上的, 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 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 發給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證。 (下附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