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男子盜伐林木12株 為取燒柴獲刑罰

農家劈柴生火做飯為常事, 但敦化市一村民楊某因家中缺少燒柴,竟打起了附近山場的主意, 其駕駛自家農用車,使用油鋸盜伐12株闊葉活立木。 近日, 敦化市人民法院審結了該起盜伐林木案件, 依法判處被告人楊某拘役三個月, 緩刑四個月, 並處罰金2500元。

2017年3月的一天, 楊某為了獲取燒柴, 駕駛自家的農用車前往敦化市某村集體林曹某承包的山場, 在山場內使用油鋸盜伐柞樹、楊樹、榆樹等闊葉活立木共計12株, 合計立木蓄積2.14立方米, 折合原木材積1.12立方米, 經價格認定, 被盜伐樹木共計價值人民幣1345元。

楊某知曉被害人曹某報案後, 於2017年6月28日, 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並如實供述其盜伐林木的事實。 案件審理過程中, 被害人曹某表示不要求被告人楊某賠償其林木損失。

法院審理後認為, 被告人楊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盜伐他人所有的林木, 數量較大, 其行為已構成盜伐林木罪, 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楊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 系自首, 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鑒於楊某在庭審中認罪態度較好, 有悔罪表現, 對其宣告緩刑對其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並宣告緩刑。 法院根據被告人楊某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 遂作出前述判決。

吉網 吉刻APP 記者 張植塽 通訊員 褚慶平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