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家劈柴生火做飯為常事, 但敦化市一村民楊某因家中缺少燒柴,竟打起了附近山場的主意, 其駕駛自家農用車,使用油鋸盜伐12株闊葉活立木。 近日, 敦化市人民法院審結了該起盜伐林木案件, 依法判處被告人楊某拘役三個月, 緩刑四個月, 並處罰金2500元。
2017年3月的一天, 楊某為了獲取燒柴, 駕駛自家的農用車前往敦化市某村集體林曹某承包的山場, 在山場內使用油鋸盜伐柞樹、楊樹、榆樹等闊葉活立木共計12株, 合計立木蓄積2.14立方米, 折合原木材積1.12立方米, 經價格認定, 被盜伐樹木共計價值人民幣1345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 被告人楊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盜伐他人所有的林木, 數量較大, 其行為已構成盜伐林木罪, 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楊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 系自首, 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鑒於楊某在庭審中認罪態度較好, 有悔罪表現, 對其宣告緩刑對其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並宣告緩刑。 法院根據被告人楊某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 遂作出前述判決。
吉網 吉刻APP 記者 張植塽 通訊員 褚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