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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逃債7年被刑拘 還清欠款仍需受罰

圖片來自網路

本報訊 4月16日, 記者從繁昌縣法院獲悉, 近日繁昌縣公安局對繁昌縣法院移送的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嫌疑人陳某採取刑事拘留措施。

拖欠他人勞動費用和報酬7年的陳某一看法院“動真格”了, 趕緊聯繫家人送來了全部執行款10萬餘元, 並請求申請人李某諒解以減輕刑罰。 儘管申請人李某向公安機關出具了諒解書, 但陳某作為被執行人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行為仍將受到刑法的嚴厲制裁。

據繁昌縣法院工作人員方雨婷介紹, 2011年11月, 被執行人陳某與經營戶李某約定為其加工承攬鐵護欄和不銹鋼門, 加工承攬的費用及勞動報酬10萬餘元。 實物交付後, 陳某不履行支付勞動費用和報酬的義務。 李某多次催討無果後於2016年3月訴至法院並勝訴。 判決生效後, 陳某仍逃避支付義務。

李某於2016年9月向法院申請執行, 執行法官送達執行通知書和財產申報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後,

通過網路查控系統發現被執行人陳某名下有一部車遂依法查封, 並傳喚雙方當事人協商執行事宜。 面對法院執行, 陳某說此車是謀生需要使用的車輛, 表示願意分期履行還款義務, 申請人李某同意其提出的分期還款方案, 雙方於2016年年底達成了和解協定。

約定的首期還款時間到了, 而陳某卻不見蹤影, 被查封車輛也不在本地。 執行法官通過微信告知他不主動履行義務將承擔的法律後果, 並送達扣押車輛裁定及限期交車通知書, 但陳某依然未在通知期限內交付車輛。 陳某的一系列“耍賴”行為符合“怠於執行法律確定的義務”等違法情形, 涉嫌拒不執行判決罪。 繁昌縣法院依法將此案移送公安機關。

2018年4月6日, 縣公安局發現嫌疑人陳某的行蹤並立即對其採取刑事拘留措施, 陳某此時才意識到法院動了“真格”, 明白自己的耍賴行為根本無法逃脫執行, 就迅速拿出拖欠了7年之久的全部執行款10萬餘元, 雖然欠款已償, 但陳某作為被執行人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行為仍將受到刑法的嚴厲制裁。 目前此案正在刑事偵查階段。

記者 顧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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