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結婚6年了, 加上婚前兩年的戀愛, 我們在一起整整八年, 曾經我們那麼的相愛, 曾經我們海誓山盟, 相約白首不相離。 可是最終我們還是沒能走多久, 6年的婚姻最終還是走到了終點, 我們一起到民政局辦了離婚。
和他戀愛的那年, 我才21歲, 還是一個單純的小丫頭。 那時候我一個人離開爸爸媽媽來到這個陌生的城市裡打工, 沒有朋友也沒有親人, 一個人真的挺心酸的。 而我是一個不甘心命運的人, 我沒有向很多人一樣去工廠的車間裡上班, 一天工作十幾個小時, 用超長的時間去換取微薄的工資。
我選擇了做一個小小的業務員, 雖然工資低的可憐, 但是我相信這樣我才能成長也才有更大的機會。 那時候做業務真的很辛苦, 也沒有錢, 為了省一塊錢公交費寧願靠腿走兩站路。
那天天氣很熱, 我在路上走, 他騎個自行車經過。 他問我去哪裡,
21歲的年紀, 不會考慮太多的現實, 雖然他沒有錢也不太愛說話, 但是我感覺他對我好, 這就夠了。 這就是我當時談物件的想法, 也是我後來嫁給他的原因。 這一嫁就是6年。
我曾經想, 男人只要對自己好就可以, 至於錢我們可以一起掙, 生活總會好起來的。 可是6年下來, 我從一個小小的業務員幹到了銷售經理, 我從一個什麼都不知道的小女孩成長成了一個銷售精英, 而他卻還是他, 原來是個保安現在還是保安, 原來不愛說話現在還是沒有一點改變。
這期間我跟他好說歹說甚至爭吵過無數次, 希望他換個有前途的工作, 或者改變自己, 哪怕混個保安隊長也是個進步啊。 可是他就是一坨爛泥永遠扶不上牆, 我對他算是徹底的失望了。 因為這些事我們吵的太多了, 我們的感情也在一次次的爭吵中慢慢的沒有感覺,
第二天我們就到民政局辦了離婚手續, 這個過程他一直沒有跟我說一句話, 我也不知道怎麼說, 心情很複雜, 也許離開他我會有自己新的生活吧。 從民政局辦完手續出來, 我正打算和他分道揚鑣, 他卻給我塞了一個包裹, 說本來打算我生日送給我的, 想不到沒等到那天我們就離婚了, 就當做最後的紀念吧。
他說完就自顧自的走了, 我打開包裹一看, 是一件貂皮大衣。 這件衣服是我一次和他逛商場看到的, 價格八千九百多, 當時我看這件衣服好看就感歎著說:我什麼時候也能有一件這樣的貂皮呀。 當時我也就那麼一說, 他也沒說什麼, 想不到卻記在了心裡。 九千塊錢是他幾個月的工資啊, 這傻男人, 我忽然意識到我們已經離婚了。 看著他遠去的背影, 我的淚水流了下來, 忽然很後悔怎麼這麼衝動就把婚離了, 這真的是我想要的結果嗎?我該怎麼辦?
這真的是我想要的結果嗎?我該怎麼辦?